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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后感作文5篇

作文的好坏不应该以篇幅的长短来衡量,现在作文是我们学习中的一种自我表达方式,通过写作文我们可以展示自己的个性和独特观点,下面是好学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初一读后感作文5篇,感谢您的参阅。

初一读后感作文5篇

初一读后感作文篇1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初一读后感作文篇2

在这个暑假,我认真地品读了《水浒传》这本书,发现这本书可有趣了。

我首先发现这本书里的人物和他们的外号连起来,都有很深的含义。及时雨宋江,宋江表示送江,及时雨表示来的很及时的雨,雨都送到江里去了,江里本来就有水,雨送到江里不就没用了。智多星吴用,吴用表示没有用,智多星表示很聪明的人,这样一解释,不就成了很聪明的人没有用。在我们组也有一位智多星,他叫徐嘉成。为什么说他是智多星呢?因为在上课的时候许多题目都是他回答对的。我们组的许多分数,都是他帮我们加的。

我还发现这本书中有很多有趣的故事。《鲁提辖拳打镇关西》这个故事让我看完了之后,我觉得鲁提辖打得十分精彩。第一拳打在他的鼻子上,让他的鼻子歪在一边,鲜血直流。第二拳打在他的眼睛上,让他的眼珠子迸了出来。第三拳打在他的太阳穴上,让他直挺挺地躺在地上。镇关西被打得可是惨不忍睹啊!要是我的话,一拳就被打得站不起来了。这鲁提辖可真是武艺高强啊,如果他去抓小偷的话,那小偷肯定再也不敢来了。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但是,最让我觉得深刻的一个道理是:我们要宽容对待他人,不要因为一点点小事就和别人吵起来,这样你失去的可不是一点东西。于是,我下定决心,要乐于助人,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积极地帮助他,让自己成为一个人见人爱的人。

初一读后感作文篇3

怎样,于连就在那里遇见了他初踏上社会以后的最初两个女人:女仆爱丽丝和女主人德莱纳夫人。这可是他的意外收获。他做梦也没有想到,除了教拉丁文,他还会有意外之喜。

这样一副俊美面孔的年轻家庭教师,懵懂而一尘不染的样子,在充满风尘味的上流社会当中,当然就像是刮来一阵清新的风。这个可是市长大人的疏忽。以他的阅历,他早该料到往自己家中雇来这样一个美男子当家庭教师,登堂入室,接近内眷,会对家中的母鸡们带来什么样的灾难。他却这样做了,只能说他确实愚笨,别无他法。与此相比,《蝴蝶梦》中的女人有先见之明的多。

女仆爱丽丝尽管很可爱,很纯真,但是和德莱纳夫人相比自然无法相提并论了。就好像红娘和崔莺莺,两个美女,张生眼里自然只会有崔莺莺。

德莱纳夫人真的是一个可人儿。16岁情窦未开就嫁人了,又是富家女儿,娘家的钱财、地位都在当年的市长之上,她当初也算是下嫁了。偏偏她不仅仅有良好的教育,很高的素养,天生的美貌,更兼之有温柔善良的个性,和养在深闺未谙世事的纯真。这样的女人,实属人间尤物。就是女人见了都要忍不住爱她,喜欢她,更何况男人呢?!我见了都会神魂颠倒,不用说于连这样一个俊美的家伙。

和市长这样一个半老头子相比,于连无疑是新鲜的血液,天使一般的清新。不仅爱丽丝抗拒不了,德莱纳夫人也无法抗拒。差不多第一眼就已经喜欢上了他,随后就不由自主的爱上了他。没办法,谁说女人不好色呢?!

很喜欢司汤达对德莱纳夫人的描写,十足的可爱。当德莱纳夫人感觉女仆爱丽丝打算和于连恋爱的时候,这个女人已经禁不住内心的煎熬,茶饭不思,患上了相思病。当病怏怏歪倒在床的德莱纳夫人听到女仆爱丽丝说于连拒绝了爱丽丝以后,这个可爱的夫人竟然不药而愈,马上有了胃口,想要好好的美餐一顿了!

而后,她怀着内心的那点私心被迫答应再为自己的情敌:女仆爱丽丝,去向于连游说的时候,天都知道她内心是多么不愿意。她只是应付差事,其实内心只想听到的就是于连对爱丽丝再次拒绝这一个答案。

初一读后感作文篇4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著名小说家吴承恩,主要是写师徒四人团结一心,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如愿以偿取得了真经,回到大唐。据说《西游记》是由一件真实事件改编的。

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白骨精为吃唐僧肉,变成一位姑娘,不料被悟空识破,就朝妖精劈脸一棒,妖精化成一阵轻烟逃走了,唐僧责怪悟空不该错杀好人。白骨精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变成一位老婆婆。它的诡计又被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老婆子被打“死”了,悟空正要去追妖怪的真身,唐僧怒喝。白骨精又变成一位老爷爷,寻找自己的“老伴”和“女儿”。悟空认出老头又是妖怪变的,又想去打死他,唐僧赶忙上前护住老头,悟空不顾一切,当头就是一棒把老头打下深涧,唐僧又阻拦,白骨精侥幸逃脱。唐僧非常愤怒悟空又打“死”了人,铁了心把敢于打妖怪的孙悟空赶回花果山了。

悟空走后,白骨精把唐僧捉进了山洞,再派小妖去请它母亲,一起尝唐僧肉。八戒和沙僧去救师父,但寡不敌众。八戒只好赶往花果山,请悟空搭救唐僧。悟空一听白骨精捉了师父,立即赶往白骨洞。路上,碰到来吃唐僧肉的老妖——白骨精的母亲。悟空打死老妖,自己变成老妖的样子进了洞。为了让师父觉醒,悟空用老妖的身份引白骨精说出真相,唐僧后悔莫及。

这时,悟空变回真身,与师弟们合力奋战,悟空口吐神火,熊熊烈火把白骨精烧死了。妖精死后化作骷髅,脊梁上有一行字:白骨夫人。

在西游记中有许多这样的精彩片段,故事情节引人入胜,风趣生动,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唐僧坚定的信念让我懂得了认定一个目标就需要坚持,不要轻言放弃,只有坚持到底才能成功;孙悟空面对困难绝不退缩、机智勇敢克服难题的精神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一件事都要正确对待,充满信心;师徒四人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克服了重重困难和挫折。这方面告诉了我成功也不是轻易得到的,需要拥有团结互助的力量,经历种种的磨砺和考验。

联想到我未来的岁月里,我要做好每一件事,坚定不移的朝着自己既定的目标前进!

初一读后感作文篇5

?小王子》的叙述者是飞行家圣埃克絮佩里。六年前他因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沙漠时遇见小王子,交谈中得知小王子来自另一个星球,接着,小王子向作者讲述了关于自己星球的一些事,尤其是小王子的那只玫瑰花。作者又向我们转述了小王子在除了地球以外,其它六颗星球上小王子的所见所闻,以及小王子在地球上发生的事情,最后,小王子要走了,作者很伤心,写了这本书来纪念小王子,纪念与小王子共同生活的日子。

故事中的小王子很单纯的,好奇心强,对什么事情都抱以认真的态度,什么事情都要刨根问底,从不在心里留下问号;小王子是孤独的,喜欢坐在椅子上看日落,小王子的心同样也是忧伤的。有一只玫瑰花骄傲又美丽,用自己独有的柔情眷恋着小王子,小王子也深深地爱着她。但是,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玫瑰的爱产生怀疑。小王子走了,离开了他爱的星星,离开了他爱的玫瑰花。一段孤独的旅行就此开始。

小王子先后来到了六个星球,先后遇见了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一个老先生。直到他来到地球,碰到了小狐狸,并在小狐狸的主动申请下驯养了它。小王子最后还要离开它的,但是它是知足的。它拥有的麦子变成了金黄色,看到麦子,就会想到小王子金黄的头发,孤独的心有了一丝希望。在与小狐狸在一起的日子,小王子学会了爱,懂得了要对玫瑰负责,因为他驯养过玫瑰,就永远负有责任。小狐狸送走了小王子,并告诉他,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小王子发现自己无法回去,思念着玫瑰。小王子望着自己的星星,好像开着花。小王子是脆弱的的,他又无法忍受思念的孤独,他必须回去,快点回到玫瑰的身边。最后,小王子抛开了笨重的身体,却永远失去了见到玫瑰的机会。小王子就像一棵树一样轻轻倒了下去,连一点声音也没有。

一切的一切只因他深爱着玫瑰,他的心被玫瑰驯服了。

小王子的故事是哀伤的,关于爱情,他尽力了。但他对玫瑰的爱是那么认真,那么纯洁,他把痛留给了自己,痛得令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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