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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作文通用7篇

通过写作文,我们可以用文字的力量来传递和分享我们的情感,与他人建立情感的纽带,一篇优秀的作文是可以让读者对你刮目相看的,好学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最喜欢的-作文通用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作文通用7篇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1

这个星期六,我们几个同学和曾老师一块去太阳岛游玩,我格外兴奋。

一大早,我们就来到曾老师家集合,准备好后就乘车出发了,来到野外,青山绿水尽收眼底,几十分钟后我们到达了太阳岛,岛上有连绵起伏的小丘,远观好似绿色的波浪,近看岛上的树木正冒出嫩芽,嫩黄嫩黄的,可爱极了。

上岛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烧烤,同学们把琳琅满目的食物摆了出来,生火、烤肉、烤蔬菜……有了曾老师坐镇,一切都那么井然有序。虽然食物味道鲜美,但同学们更期待的是饱餐后的水枪战。吃饱后大家迫不及待地拿出自己心爱的水枪,拿着“武器”的我们个个信心十足,期盼已久的水枪战即将打响。

首先我们分成两队,甲队由曾老师带领,乙队由祝德彪领导,我属乙队成员,并荣升为“副将”,随着曾老师的一声令下,大战开始了,由于我方“鼠辈”众多不敢主攻一直犹豫不决,而敌方仰仗老师的威严,个个胸有成竹,一副誓死拼搏的气势。我和祝队长毫不畏惧,率先冲入敌方阵营,不料敌人采用了“擒贼先擒王”的策略,他们团结起来,集中“火力”对付祝队长一人,祝队长因敌众我寡节节败退,见势我连忙上前援助,可凭我一人之力也无法与敌军抗衡呀,我也屡战屡败,最后祝队长被逼上了绝路,只好投降,我不甘心就此投降,冲上前去想与敌人誓死一搏,我在“枪林弹雨”中顽强抵抗,最终因背腹受敌——衣服全湿了,不得不投降。祝队长和我这名猛将都投降了,其他的“虾兵蟹将”就都不战而降了,这次水枪战以我方惨败而告终。唉!真不甘心,真希望重来一次。

这次失败的水战,我总结了一下原因,主要是因为我方没团结起来,让我再一次深刻的体会到“团结就是力量”,我会铭记这次水枪战的。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2

春天,是美丽的;夏天,是炎热的;秋天,是金黄的。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寒冷的冬天,因为寒冷归寒冷,冬天还是有它与众不同的地方的。

一旦到了冬天,天上就会掉下来一小朵,一小朵的“棉花”,在你不知不觉中,给大地盖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那就是雪。雪是水的“纯洁化身”,也是孩子们最好的玩伴。那时候,我经常和姐姐刘甜甜一起堆雪人、打雪仗、滚雪球、做雪蛋糕??其中最好玩的就要数打雪仗了。我们玩的打雪仗可跟你们的不一样。我先用雪搭一座雪桥,上面准备几个小猪样的小雪球。这就是最新冬季版“愤怒的小鸟”。我再揉一个雪球当“小鸟”扔向“猪堡”,一下子就干掉了两个“小猪”。姐姐也不甘示弱,马上瞄准目标,扔了一个雪球过去,又有两头“小猪”被打中了。最后,我们连“猪堡”也不放过,一个劲地砸,最终把雪桥也砸地四分五裂。虽然我们的手都被冻得发红了,我们依然那么开心,因为我们大获全胜啦。

一年四季各有千秋,但我还是最喜欢这个银白色的季节——冬天。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3

以前我不知道什么是追星,后来我看了关晓彤主演的《凤囚凰》,便喜欢上了她,开始了我的追星生活。

关晓彤,1997年9月17日出生北京市,她四岁半出道,八岁成名。2001年,出演她的首部影视作品《烟海沉浮》。2014年,获国剧盛典观众喜爱的新人女演员奖,让她一跃成为国民闺女。2016年,关晓彤专业课,文化课双第一的成绩被北京电影学院录取。她,19岁身价过亿,23岁座拥3000多万粉丝。她怎么会不优秀?

她曾经说过:“没有理想或对自己没有信心,并且不断地去设想失败,坎坷等阴影的人,就永远难以迈出决定成功的第一步。有自信才有勇气,有勇气才有行动,有行动才会有收获!”“只要我们信念坚定,执着地去做人做事,像竹子那样坚韧,就不会轻易地被风吹弯!”“人生可以有挫折和失败,但我们不能失去目标,不能失去自己的梦想,不能没有自己的计划!”这些话一直激励着我,让我认真学习。

在商场看到她广告牌,会拍照留恋;在练字时,只喜欢写她的名字;在看电视时,只喜欢看她演的电视剧……再等10年,我一定会脱下校服,拿着应援牌,去见她!

女孩子真的要去尝试一下追星,因为你会发现,喜欢一个优秀的人,这种感觉……真的很不错!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4

我最喜欢我家的小白兔。它很可爱,所以我给它取名叫爱爱。爱爱头上长着两只长耳朵,耳朵下面长着一对红宝石似的眼睛,身上的毛像雪花一样白白的。

它有是很可爱,也有时不可爱。可爱时,我走到哪它都要跟上。不过很调皮,不时地从我腿下跑过来、跳过去,害得我没法走路。

可是爱爱有时候很会干坏事。记得有一次,我到菜市场买了几个萝卜,放在桌子上,就去看书了。过了一会儿,爸爸过来问,你买的萝卜呢?我回答说:“不是在桌上放着吗?”爸爸说:“没有呀,不信你过来瞧瞧!”我走过来一看,呀!还真没有呢!于是,我开始找,可找了半天还是一无所获。忽然,我一转头,看见了我那淘气的小白兔爱爱,在桌子下吃萝卜,我赶紧走过去,大声喊:“爱爱!你怎么敢偷吃萝卜!”爱爱,见了,大事不妙!连忙撒腿就跑,跑的比谁都快。

我一看萝卜只剩下一个了,而且还剩下一半,我笑骂道:“真个淘气的小兔子,真是一头猪,吃了这么多,我一个人也吃不了这么多的萝卜。”于是,我又下楼去买了写萝卜,这回我要放到爱爱吃不到的地方。

爱爱虽然干了不少错事,但我还是很喜欢它,你难道不觉得它很可爱吗?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如果你问我这个问题,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藏獒》!看完了《藏獒》之后,不禁长吧了一声:当人们总想把自己变成狼时,人性莫非只好让那些聪明过人、重情重义、忠诚、勇敢的藏獒替我们珍惜?《藏獒》主要围绕了作者的父亲在民国二十七年在西结古草原的故事,和威风凛凛的藏獒冈日森格(雪山狮子的意思)相遇,同时也认识了它的主人: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名称)的孩子,再到后来拯救了冈日森格和七个上阿妈的孩子,再到后来以德报怨认识了大黑獒那日(是藏民们对以马云为表证的狮面黑金护法的名称)并亲眼目睹了那日和冈日森格相爱和结合的过程,看着冈日森格一步步地成为西结古草原的獒王,最后悲痛地看着藏獒衰落却又没有办法阻止。那些虎背、熊腰、狮头、方嘴、吊眼、包括那些喜马拉雅山的古老獒种的铁包金公獒和母獒就这样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之中,让人心痛,惋惜不已。

这本书最吸人之处就是把父亲和藏之间的情感表现得淋漓之尽,那些藏和父亲相处的一幕幕场景、场面,仿佛就在我们的眼前。同时,也把藏獒的神态、动作、声音、忠诚、勇敢、顽强描写得栩栩如生。让人不禁有再来慢慢地体会一次看《藏獒》的感觉。我看完了这本书之后,心中涌出了很多很多的想法;从此,我对狼的看法改变了,在以前我心目中的狼是勇敢的`、聪明、不惧怕危险的,可是现在我心目中的狼是卑鄙无耻的盗贼,欺软怕恶、忘恩负义、损人利已。

可是我心目中的藏獒和狼完全相反,勇敢忠诚、见义勇为、英勇无畏、忠心耿耿。狼一生都是在为食物,在为自己而奋斗、战斗。藏獒则一生为了主人、朋友、亲人、羊群、牛群,为了他人在战斗,为了道义、忠诚、情感在战斗。藏獒遇强则强,它们极少会在捕猎野免、野猫等弱小的动物,它们只会选择强大、嗜血的动物:野耗牛、藏马熊、雪豹等动物来做为食物。而狼则不管是什么动物或尸体都会吞食,它们一遇到羊、牛等弱的动物就兴风作浪,如果遇到了强大的动物,就会夹着尾巴灰溜溜地逃走。我看完这本书之时又正逢崇拜狼文化、狼图腾、狼精神、狼的滚滚热浪,我想:他们为何不崇拜藏獒呢?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学会了藏獒的精神!同时也舍弃了对狼的崇拜。品读一本好书,就像在进行人生的一次升华!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你不妨也去品读一下吧,或许你会发现更多哲理!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6

有人些人喜欢革命先烈,有些人喜欢电影明星,而我喜欢的人却不一样,她就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是个和蔼可亲的人,她总是用她坚实有力的,温暖的手扶持着我,鼓励着我,关心着我。

我是个住校的小学生,晚上睡觉的`时候我都好想家,好想妈妈。小时候,每当停电或打雷的夜晚,我都是形影不离地跟着妈妈,妈妈温暖的胸膛是我战胜恐惧的力量源泉。多少个晚上,我好想扑进妈妈温暖的怀抱。

每逢星期五,我从学校回到家,妈妈总是把我最喜欢的饭菜端到我面前,让我大咬嚼地吃个够。这时妈妈总是安祥地坐在一边,目不转晴地看着我,那眼神无疑是在说:只要儿子吃得好,就是妈妈最大的欣慰。

最让我终生难忘的一件事是!有一次,妈妈带我和翁欢炜去吃饭,有一个服务员上汤的时候,一不小心把我的脸烫伤了,妈妈马上带我去医院,到了医院,妈妈问医生:“我儿子的脸要不要紧?”医生说:“很可能要破相。”妈妈不信,又问:“真的?”医生又说:“真的,我不骗你。”妈妈还不信,就把我带回家,自己亲自认真地护理我的脸,每天按时给我上药,在饮食上亲自做适合我疗伤的饭菜。妈妈每次都很小地喂我吃饭,她舀起一飘汤,放在嘴边吹了吹,又用嘴抿了抿,确定不烫了,然后才小心翼翼地喂我。我脸上经常出水,妈妈总是很小心地帮我清理伤口,用棉签帮我伤口吸水。一步都不敢离开我。过了一个星期,奇迹出现了,我的脸长出了新皮,新皮是长出来了,可是很痒,有一天,妈妈要出去买菜,让爸爸陪我睡觉,因为爸爸太粗心了,不到几分钟就呼呼大睡,把照顾我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妈妈回来后,发现我的脸被抓伤了好几块,妈妈心疼死了,把爸爸骂了一通。就来护理我的脸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妈妈怕她睡着了,我因为脸痒,用手把新长出来的皮抓破,她用绑带把我的手和她的脚绑在一起,我的手稍微动一下她就惊醒过来。过了几天,我的脸就好了。我的脸是好了,可是妈妈却瘦了一大圈。

妈妈,谢谢你这么爱我,我想对你说:“妈妈,我爱你!”

我最喜欢的-作文篇7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西游记》故事。那时候,对孙悟空很好奇,因为他上天入地,神通广大,会七十二变,拔一根毫毛就能打败妖魔鬼怪,太神奇啦!他就是英雄,他最棒啦!

正好放假,我利用假期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有些地方还看不明白,有的词句不太理解,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

我喜欢孙悟空武艺高强。他本领强大,无拘无束。他先拜菩提大师,在他跟前拜师学艺,后来去龙宫拿了定海神针,就是“如意金箍棒”。大闹天宫时,打败了十万天兵天将,真了不起!各路神仙都打不过他。在天上,他刀枪不入、雷打不动。是因为在太上老君的八卦炉中炼了七七四十九天,炼出了火眼金睛。佛祖才把他压在五行山下。取经时,很多妖怪听到他名字就闻风丧胆,吓得不敢说话了。他本领强大,一个筋斗能行十万八千里路,用七十二变对付各种妖魔鬼怪,用一根金箍棒帮助唐僧去西天取经。

我喜欢孙悟空机智勇敢,胆大心细。唐僧师徒四人要越过火焰山,向铁扇公主借芭蕉扇灭火。但是因为红孩儿和悟空结了仇,铁扇公主不肯借扇,将孙悟空扇到了万里之外。第二次,孙悟空含了定风丹去借扇,铁扇公主闭门不出,孙悟空就变成小虫子,飞入铁扇公主的肚子里,可是他借到一把假扇。第三次,孙悟空大战牛魔王,借到了真扇,扇灭山火,继续西行取经。这是“三借芭蕉扇”的故事,反映了孙悟空机智勇敢,胆大心细的性格特点。我最喜欢这个故事。

另外,孙悟空还有很故事,比如“真假美猴王”“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等等。他对师傅十分忠诚,尽管被人误解,他还是要保护师傅唐僧取经。在几个徒弟中最有名气,本领最强,所以,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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