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可以让读者更加主动地思考和探索作品中的思想和价值观,通过认真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写作中的不足并加以改进,以下是好学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小说读后感优质6篇,供大家参考。
小说读后感篇1
今天,妈妈介绍了一本书给我。它就是闻名古今中外的《红楼梦》。它的作者是清代的曹雪芹。
在这本书中,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的主线人物,贾宝玉、林黛玉两人的悲剧贯穿始终。由多情潇洒的宝玉,娇嫩多病的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贾府,渐渐与公子贾宝玉相恋,本来这是一段美好的姻缘,但却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了带有黄金锁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的故事。
我认为《红楼梦》这本名着很感人。看了它,我还真懂得了不少道理,也时常投入不已。我觉得,当时的贾府很奢侈,贾府的贾母有权有势,说话也很有分量,贾府上下全都得听她的。但她特别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掌上明珠。虽然贾母非常疼爱贾宝玉,但我并不是十分喜欢他。我觉得贾宝玉这个人物有点"玩世不恭"的意味。轻佻,顽劣,屡教不改,这些词都可以用在他的身上。当然,最后他也在离开黛玉的巨大悲痛中醒悟了过来,一改自己平日任性妄为的作风我倒是喜欢贾宝玉的表妹林黛玉。她虽然爱哭,但很却有才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很谈得来,经常一起玩耍,两人是青梅竹马,十分要好。我觉得,自己也是一个样样精通的小女孩,爱好很广泛,读书、画画,弹钢琴、办小报……我也有些爱哭,有时家人说说我的不是,呵!我的"金豆豆"就咕噜噜地滚了一地。不过,这些应该改正,作为现代的孩子,我觉得我们要坚强些,不要像林黛玉那样动不动就暗自垂泪。我觉得,林黛玉在我心里是《红楼梦》里最喜欢的人物,也是最感人的人物!
自从我看了《红楼梦》以后就很佩服曹雪芹,他可以写出这么好的作品,能把里面的人物写得那么栩栩如生,说明他的写作功底十分深厚,里面的人物个个好像就站在我面前,同我说话似的。我要向他学习写作的方法,把写文章的基本功打扎实,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小说读后感篇2
今日,教师提议我们读一本书——《童年》,我便按照教师的提议去读。
?童年》作者高尔基,是前苏联无产阶级为大的作家,亲身经历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削与压迫对他的思想和创作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他还有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我喜欢读名著,喜欢在读的同时与这些伟人交流,让自我学到更多……
相信每个人都有自我的童年,我们童年无不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成为父母的掌上明珠,但我们还经常抱怨,可高尔基他很小的时候就没有父亲,他与妈妈艰苦的生活,可他也并没有埋怨生活,他奋发向上……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幼年丧父,跟随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破产的外祖父家,可他并未过上好日子,却在那里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毒打。这之后他又遇到了他的两位舅舅、伊凡等,并发生了种.种不幸的事,这些事往往还从我眼前浮过,让我为他的遭遇所感叹。
阿廖沙的童年中给我影响最深的是他的亲人,阿廖沙从他们那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了一些道理,在那个悲惨的年代,不管怎样都要做一个不向丑恶屈膝低头的人,然而那些贪婪的、残忍的、黑暗的、愚昧的人——为争夺财产,为一点点小事而争吵的人,即使是在这个社会也是遭人唾弃的。可是在这混混暗暗的社会也有着像阿廖沙外祖母一样善良的、勤劳的、坚强的人。他们是社会永远的光亮,值得人们所赞颂……
合上书,闭上眼细细再一次品味人物之间的各种情感及童年时的那份悲痛。此刻,我也想把这本书推荐给你——《童年》。
小说读后感篇3
?边城》这部小说是沈从文先生写的,初读之下,会觉得语言很平淡,情节甚至算得上是平凡的,但细读之下,又会被小镇的悠闲适意,爷爷的朴讷,翠翠的可爱以及字里行间的自然、优美、诗意所吸引。读着读着,似乎自己也融入了这个很多年前的故事中。
小说开头向我们展现了在青山绿水间有一个淳朴的白发老船夫,一个穿着碎花布衣的天真少女和一条忠心的黄狗,没有喧嚣,没有张扬,生活简单而宁静,在我们看来或许有些枯燥乏味,但对于一直生活在青山绿水间的他们仍然把这日子过得滋味十足。
本该一直这么悠然度日,但却在一个热闹的端午节,翠翠走上了爱情这条“路”……那次盛会上翠翠与相貌英俊的青年水手傩送不期而遇,傩送在翠翠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更巧的是,傩送的兄长也喜欢上了翠翠。兄弟俩没有按照当地风俗以决斗论胜负,而是采用公平而浪漫的唱山歌的方式表达感情,让翠翠从中选择。傩送是唱歌的一把好手,天保自知比不过弟弟,心灰意冷,断然驾船远行去做生意,但不幸溺死于湍急的涡流之中。由于天保之死,傩送十分责怪自己,很内疚,便自己下桃源去了。
而悲剧还未停止……夜里下了大雨,夹杂着吓人的雷声。爷爷说,翠翠莫怕,翠翠说不怕。两人便默默地躺在床上听那雨声雷声。第二天翠翠起来却发现船已被冲走,屋后的白塔也冲塌了,翠翠吓得去找爷爷,却发现老人已在雷声将息时死去了。虽然两兄弟的父亲在老船夫去世后解开了心中失子的疙瘩,答应只要傩送愿意就娶翠翠做儿媳。于是翠翠开始了漫长的等待,还记得原句是这样的“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要有多悲哀才会如此……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边城……
小说读后感篇4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一定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形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
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
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小说读后感篇5
贫家女儿,外出谋生,失足泥淖,遗恨千古,在中外各国文学作品当中,此类题材屡见不鲜。《德伯家的苔丝》一书,总体看来似乎也没有脱此窠臼,但是作为英国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不论在资料还是艺术上都独具特色,至今仍有强大的魅力吸引读者。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与其说忧郁,不如说他的反叛。维多利亚王朝,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在这个使很多英国人引以为豪的历又一个“黄金时代”,却有许多有悖人情常理的陈规陋习,诸如崇尚繁文缛节,提倡虚伪道德。一个小说家,应对上流社会道貌岸然的衮衮诸公,将一个失身女人作为小说的主角,并公然断言她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直到几十年后,苔丝的光芒才愈加放彩,苔丝是哈代塑造的的典型,也是英国文学宝库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
整本书前期很平淡,慢慢看进去,便走不出来了,全书以苔丝到贵族本家认亲为线,叙述这个单纯美丽女孩的杯具一生。我的感悟,也从那里开始吧。
在英格兰西南部偏僻落后的农牧业地区,是远离繁华城市,仍保有古风古貌的存在。17岁的美丽少女苔丝是那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姑娘,父亲是贫苦的乡下小贩,生性怠惰,愚昧无知;母亲过去是挤奶女工,头脑简单,他们都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杰克·德北听信牧师关于家族荣耀的消息,妄图让苔丝去认回本家—德伯家族,借此摆脱贫困的生活。苔丝并不愿意这样做,但由于老马王子的意外死亡,心怀愧疚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认本家。家庭的重担和自身的职责感在一开始就给她的生活拢上了一层阴影。应对德伯·亚雷,她是那样的无知懵懂,但又不得不依靠着他,致使最后轻信亚雷失身于他。苔丝在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和轻视的同时,可悲的是她同样以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这使得她的杯具显得更加浓重和深沉。苔丝明白自己是清白的是无辜的,但是同时她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也在按照传统的贞操观念来衡量自己是否清白,她比别人更加无法忘记自己的耻辱。
那个纯洁无辜的小天使又回到了上帝的怀抱后,苔丝决定开启一段全新的生活,她到另一个农场里做挤奶女工,那是一个新的起点。“五月里一个茴香发香味、众鸟孵小雏的早晨,离苔丝·德北从纯瑞脊回来以后,约莫有两年或三年之间的功夫—这是苔丝潜修静养的时期—她第二次离开了家。”
在农场里,她与克莱·安玑产生了感情。克莱爱苔丝,认为她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她是纯洁的、无瑕的,是上帝完美的创造。但这种绝对的理想化的爱恋也更加剧了克莱在明白苔丝的过往后所表现的憎恶和失望。苔丝向克莱坦白后,克莱心中的完美瞬间崩塌了,他没有给予爱人以理解和安慰,反而不能理解现实,他不止一次的对苔丝说“我原先爱的那个女人不是你!是另一个模样儿和你一样的女人”。这样残忍,这样现实!如果说,德伯·亚雷给予苔丝的是身体上的毁坏,那么克莱·安玑给苔丝带来的就是精神上的毁灭。善良单纯完美的苔丝,对于这一切浑然不觉,她是那样热烈的爱着这个小伙子。她已经受到了爱的伤害,对爱是十分渴望的,作为一个少女,她期盼着被爱人爱,被爱人呵护,所以在遇到克莱后,她迸发出的爱意是那么的强烈,在这种炽热的爱恋下,苔丝失去了自我;另一方面,她心里仍旧把自己定位于“应受到社会谴责和唾弃的不净女子”,她始终不敢把自己与克莱放在同一高度。在体会着克莱的爱的同时,苔丝是纠结的,不安的,她始终无法放下身心的枷锁。
随后的日子里,克莱远走巴西,苔丝再遇亚雷。家庭面临困境,亚雷卑鄙胁迫,无奈之下苔丝选取妥协,再一次走进亚雷的圈套。克莱经历磨难后对苔丝疯狂思念,内心的悔恨使他找回苔丝。这是的苔丝已经回不去了,她的精神生命被克莱第二次毁灭。丈夫回来,两人重逢,苔丝再一次看到自己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对自己长期以来所受的屈辱和不公、以及命运对自己的不公正,进行了大胆的强烈的-。无奈的是,她选取了一种最最极端的方式。
苔丝和克莱在荒原里度过了最后的几天幸福生活,之后等待她的,是走上不可避免的绞刑架。她无法放下对于克莱的爱,临终将妹妹托付给克莱,以此来表达对他的爱。
这个纯洁善良的女孩的一生,到那里,已经走到了尾声,她的美丽,到那里,也面临幻灭。
苔丝与她的名字一样美丽,但是她的美,却酿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这个美丽的女孩,正直、淳朴、纯洁,她是大自然的女儿,不受污染。
这本很长很长的书,因为这出杯具,成为了许多人心中的疼痛。当然,我也不例外。在刚刚回顾这个女孩的人生的时候,我好像又回到了阅读这本书的时光,为这个坚强的美丽的女孩惋惜、流泪。这个杯具,其实也只是一念之间,有时候,一个转角,生活就会出现不同。而关于德伯家的“认亲”,就是这个女孩一生的转折。哈代把完美的形象展现给读者,笔锋流转,完美被硬生生的打碎,让人一时无法理解。当那份完美不再完整时,却反而令人平静,逼得你不得不承认,这才是事实。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是充满戏剧色彩的,全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经历,但其中不难发现有一些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情节,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如在开篇苔丝与克莱相遇却互不相识到之后二人再次相遇并相爱最终结为夫妻,如苔丝在被侵犯前的舞会上与德伯家的女佣争吵的那个小插曲等等,都充满戏剧性。苔丝的纯洁完美,是她令人欣羡的,却也是最终造成她杯具的一个弱点。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女性,在他的世界里,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有着大自然最纯真的本性。一如她生活的那个充满自然气息的布蕾谷,有着那么多优秀的地方:美丽,纯洁,正直,淳朴,勤劳…苔丝一生追求幸福,敢爱敢恨。哈代坚持着“道德的纯洁在于心灵的纯洁,不在于一时的过错”,所以在他看来,苔丝依旧是纯洁的化身。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我有时会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简单却快乐的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哈代为苔丝设计的人生舞台时间很短,从她在家乡村野舞会上出场,到她在标志死刑的黑旗下丧生,只有短短五六年,但她的短暂一生所经历的种种,确实那样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第一次离家时,是晶莹无瑕的少女,毫无父母那种认宗归亲的虚荣侥幸心理,只期望能凭劳动补贴家用弥补死去王子的损失。更加难得的是,受辱失身后的她不仅仅持续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坚强,富于反抗。
与苔丝悲惨命运和当时社会的道德标准相对的,也是促成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就是作者哈代的“前卫”思想。失身后的苔丝,在世俗眼中,如同失去了在世为人的资格。但在哈代笔下,“她的外表,漂亮标致,惹人注目;她的灵魂,是一个有了近一两年来那样纷乱的经验而完全没有腐化堕落的夫人那样的。如果不是由于世俗的成见,那番教育还得算是一种高等教育呢。”把书中诸如此类的言论放回百年以前的维多利亚王朝时代去体会,我对哈代愈加敬服。正是因为在塑造苔丝的形象过程中,不时的融入这类先进的见解,才赋予了苔丝丰富的精神内涵以及对当时社会的深刻批判。
心碎的苔丝,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这个美丽的女孩,带着她的完美,走向死亡,走向最终的幻灭。
小说读后感篇6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今天,我读完了朱自清先生的《匆匆》后,我已陷入了深思。
在《匆匆》一文中,作者感慨道,时间就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中时啊,时间就像流水一样在不经意间流失,时间就如火车,在你拖拉时已经悄悄的溜走。时间就像一位老人,他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和蔼的。你在拖拉时,时间不声不响地从你身旁走过,突然,我的脑海之中,浮现出几年前的一幕。
犹记得七岁那年,妈妈让我去菜市场买菜,我很乐意地接下了这个任务。因为那时我只用步行15分钟就到了,于是向妈妈要到钱后,我开心地出发了。可当我路过玩具店时,看到店里那些五花八门的玩具,我情不自禁地将目光转移到橱柜上,心里十分想要。那时,我直勾勾地望着,将近十分钟后,我才想起来,我这是要去买菜呢。于是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可好景不长,我又被沿路的美食吸引了许久,心里心想,反正也不着急,就看看吧!最后我买完菜,时间已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回到家,妈妈语重心长的跟对我说:“孩子,如果你是个用“分钟”来计算时间的人,那你会比用“小时”来计算的人,时间多出59倍。我之所以让你去买菜,是为了考验你对时间的掌控能力。”听完,我羞愧地低下了头。
善待时间吧,重视时间的人,时间也会重视你,愿你在有限的时间里创造无限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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