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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篇1
我最喜欢的人不用说,就是我的妈妈了。
我的妈妈是我最亲最亲的人,我给我的妈妈经常打牌,我们在一起特别开心,我伤心的时候,她就会安慰我,那个时候我感觉她特别的亲切。而且我还从一件事情中,彻底认识到了这一点,在我5岁的那一年,我的妈妈去北京打工了,在家里只有我和姐姐还有我的奶奶,后来突然有一天,我得病了,听说还很严重,后来,我的妈妈就放弃工作做的火车,大老远的跑了回来照顾我,在妈妈的细心照顾下,我的病好了,那个时候我特别感激我的妈妈,从此我的妈妈再也不出远门打工了。以后的这些日子里,我的妈妈经常陪我做游戏,打牌,还给我讲她小时候的'经历,每当我伤心或者是受伤的时候,我的妈妈都会安慰我,还经常给我做好吃了,都什么好东西都让给我,我吃得这么好,可是妈妈就每天辛苦劳作,所以我要帮助她做事情。每次返校的时候我都不想走,因为我舍不得我的妈妈,每天学校里我都在想着我的妈妈,有时候我真的想对我的妈妈说:“妈妈我喜欢你,我也更爱你!”可总是没有勇气,妈妈!你就是我最喜欢的人,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的,是你让我懂得做人要真诚,还每天拼命的干活,就是为给我凑够学费,因为这些,所以妈妈是我最喜欢的人。
妈妈是我最喜欢的人,没有妈妈,我是到不了这个学校里的!
以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篇2
轻轻地,一颗水珠落在娇俏的百合上,与阳光折射出耀眼的光芒,像一颗璀璨的珍珠熠熠发亮。这不是一颗普通的水珠,它是一颗泪。一颗我为你流下的泪,你答应过永远不会让我哭的,你……骗人。
那个初夏,你约我到了那片你亲手为我种下的百合田,那天阳光灿烂,百合也更显楚楚动人,我的心情也好了许多,根本没有留意到你难看的表情。你叉着手站在我身后,很多次张张嘴想说什么,却总是说不出什么,我却沉醉在自己的那个世界,丝毫没有发现你的异样,穿着一身素白的连衣裙摇晃在花间,时间就这样不知不觉的过去,好久,我才从那个世界走出来,发觉已是下午,便采了一束娇嫩的花走向你,准备回家,这时才发现了你的表情那么难受,我问你怎么了,你不说话,望着我手中的百合,良久,才开口,你说你要去美国了,我哭了,泪落在百合上,你轻抚着我的脸,狠心的转身,我没有看见你的表情,却能感觉到你那份伤心,你说你会再回来的,不会丢下林一个人的……
我好孤单,我好想你。没有人会在我伤心地时候能把我逗笑了,没有人在那些臭男生骚扰我的时候把他们赶走了,那些女生终于找到理由嘲讽我了,没人替我把她们的话驳回了,我根本没有理由反驳,我不知道你还会不会回来,我怕你不会再理我了……
百合花又开了,你还会再回来吗……
以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篇3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就是小狗了。因为它很可爱,很听话,还是看家护院的好帮手。
我家也养了一只小狗,它的头不是很圆,眼睛乌黑发亮的,像两颗亮晶晶的黑宝石。鼻子黑黑的,小小的。嘴巴里的舌头长长的。牙齿很多,很白,大部分都是小小的,有两颗牙齿又大又尖。我想:它吃骨头,应该是用这两颗牙齿咬的,其余的东西就用其他的牙齿咬的吧。这只狗全身都是灰色的毛。尾巴长长的。
这只狗的名字叫旺财,它非常有趣,每次我回家的时,它都跑到村口迎接我,把我接回家时,又躺在地上,肚皮朝天,让我帮它按摩。每次吃午饭的时候,它就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们吃,等我们吃完,我就拿出骨头给小狗吃,我把骨头放得多高,它就跳得有多高,总能吃到我拿在高处的骨头。
有一次,我骑着自行车去离我家五公里作用的小店买东西,旺财也跟着过来。但是我不想让让它跟我来,怕它跑不动,或者找不到自己的.家了,所以我骑得飞快,似乎一匹脱缰的野马,飞奔而去。但是它还是跟过来了,并且跑得比我骑自行车还快。
等我到小店时,已经是累得气喘吁吁了,但是我看到旺财早就已经在小店门口等我了。买好东西以后,我就慢悠悠的回家了。在半路上的时候,我发现旺财在路边一边闻,一边往回走。我心想:它一边闻着,一边往回走干嘛呀?我很想快一点知道这个秘密。等我一回到家里,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到电脑前面查了百度。原来是小狗会在走过的路上拉了小便,回来就可以闻着气味找到家。我明白了,原来小狗还那么有趣,于是更喜欢小狗,更喜欢探索小狗的秘密了。
这就是我家的小狗,你们喜欢吗?
以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篇4
从幼儿园到小学我有许许多多朋友,不过,我最喜欢的朋友名叫侯秉江。一个和我同龄的小男生。他个子中等,有点胖,眼睛小小的,头发短短的,有时说话还有点小结巴。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小男生却是一个勇敢正直的男子汉。
有一次,我和一些小伙伴在健身场玩耍,我们正在攀天梯,一个大哥哥想赶走我们,就爬到高处踩我们的手。这时候,侯秉江冲上来制止他。没想到他蛮不讲 理地说:“少管闲事,不然就揍你。” 当时我们女生都很害怕,想算了吧,不玩了。这时侯秉江说:“别怕,他欺负人,我们为什么要让他?”。于是他指着那个哥哥说:“你欺负人,我们才不怕你 呢!”。那个大哥哥居然走上前来打了江江一拳。江江也冲上去和他扭打在一起。这时来了几个家长,严厉地批评了那个哥哥,并把他赶离了游乐场地。
侯秉江的勇敢还表现在学滑板上,记得那是一个暑假,大家决定一起学滑板。开始我们谁都害怕。江江说:“让我先试试”。只见他晃晃悠悠地站上滑板,一 头栽进了树丛里,脸都被树枝划破了。但他却说:“没事,接着玩。”说完,他又站到滑板上。在他的鼓励下,我们大家都学会了滑滑板。
江江也有缺点,比如他上英孚课不认真,回答不出问题。但我还是喜欢这个勇敢的小同学。
以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篇5
小时侯,我不喜欢跑步,跑步很枯燥,不如其它运动那么有趣。不知什么时候,爸爸看出了我的厌跑心理。有一天,他半开玩笑地问我“要不要早上起来和我一起跑步”。我说“要”!还很认真地让妈妈第二天早上五点半叫我起床。
第二天早上我异常激动,五点半准时起床跟着爸爸去跑步。可是,跑着跑着爸爸越跑越快,逐渐地把我甩得越来越远,我心里多少还有些害怕,但只能硬撑着,只是看到小区那片小树林的时候,我却再也不敢往前跑了,于是,待在路边歇脚等爸爸回来。就这样,跟着爸爸“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开始了我的跑步生涯。爸爸一直在旁边鼓励我说:“刚开始跑不在乎快慢,只要能坚持下来就是胜利。”我就这么咬着牙,一次次超过我自己所定的目标,我觉得我再也跑不下去了,每次跑步结束就像脱了一层皮,累得要命,简直就要崩溃了。我想放弃,停下脚步来,但每次停下来就会想到爸爸的话:“人的一生从爬到走,一直到跑,你面对的只是自己,人生就是和自己赛跑。”自己也不甘人后,而我怎么甘心败在自己的手下?因为败在自己的手下,不是一个能力的问题,而是一个意志力的问题。我已经不记得我的脸上流着泪水还是汗水,但我最终还是战胜了自己。
我爱跑步的习惯一直坚持着,虽然不天天跑,碰到天气不好的时候,也不可能天天去跑,可只要有一段时间没跑,心里便总会惦记着,有时候趁着课外活动,我也会在学校的塑胶跑道上跑。红色的塑胶跑道,像长长的红地毯,踏上去舒适而轻柔,不用担心脚裸会轻易受伤,而跑完以后,那全身舒心透了。跑步也为我带来了荣誉,每次学校运动会女生长短跑我都会轻松拿到冠军,老师还说我是我们班的骄傲呢!
我爱跑步,跑步总能让我悟到些做人的道理:人的一生从爬到走,一直到跑,你面对的只是自己,人生就是和自己赛跑,关键就是你要坚持。你就是自己人生最大的赢家!
以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篇6
春,随着秋天的色,涂掸了春天的“多彩”,涂掸了夏季的“火红”,染上了一层深褐色。褐色是秋的主色调。秋的到来,天地万物以此来迎接。褐色让人产生无限暇想。我不喜欢“多彩”,不喜欢“火红”,也不喜欢“洁白”,唯独热爱褐色。它代表着一种庄重、沉稳,同时它也是人们内心深处的一颗“琥珀”,透明之中裹着一种辛酸。同时褐色也是画家们在描绘秋景时的最爱。秋天的色调朴素。不雍容华贵,不矫柔造作,以质朴征服了我。
秋天的阳光,覆盖了春季的“温暖”,覆盖了夏季的“炎热”,送来了一丝丝“爽意”,秋天的阳光醒来都是挺晚的,消失得也快。算得上“晚出早归”。但并不妨碍它的质美。它不单单照射到万物,同时把人类心灵深处照得通通透透。我想,秋天的阳光是了解我内心的秘密,我不用向谁倾吐。因为秋天的阳光已经告诉大自然的万物,它们会和我一起同喜同忧。
秋天的风,秋天的叶,秋天的色调,秋天的阳光,构成了一幅绝妙的秋景图。图画中埋藏了许许多多的秘密,只要我们善于发现,就有以揭开;图画中蕴藏了许许多多的人生哲理,只要我们积极求索,就可以领悟。图画中展现了许许多多多姿的人生,只要我们端正态度,就可以拥有。
以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篇7
你知道我最喜欢的地方是哪里吗?是我们学校附近的一个图书馆。今天,我要把它推荐给大家。
这个书店离我们的学校不远,坐落在贾路河和滨河路的丁字路口上,面积虽然不大,但是里面的书可多啦!每次去的时候得拿着读书卡或身份证才能进里边看书。走进图书馆,就能看到一排排高大的书架,书架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书,有文学类的、有医学类的、有计算机类的、还有我最爱看的漫画书等等,还有很多的儿童读物,真是无所不在啊!
上个周五放学的时候,妈妈带我去了图书室,图书馆里的人非常的多!有老爷爷、老奶奶,有叔叔、阿姨,还有大哥哥、大姐姐、小弟弟、小妹妹,他们都捧着书,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你看,他们有的站着,有的坐着,还有的人在书架前浏览着,认真地寻找;还有的人坐在书桌前,小声地读着。一位年轻的妈妈正在轻声地给小妹妹讲故事,小妹妹听得可真入迷。我也迫不及待地跑到儿童区。我就选择了一本我最喜欢的漫画书看了起来,不知不觉天已经开始黑了,我看的正入迷的时候我妈妈就催着我走,我说妈妈在等一会儿吧!我妈妈说天已经黑了,要不然咱们借走回家在看吧!我就答应了。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书是知识的源泉。我从书里了解世界,从书上可以学习到许多的新知识。因此,去图书馆看书是我最快乐的事情。
以我最喜欢做的事作文篇8
看“开学第一课”是每个学期必不可少的部分。吹着徐徐的秋风,我们又坐在教室里看开学第一课。
这次开学第一课的主题为“乘着梦想的翅膀”,分为三个课时“有梦就有动力”“有梦就要坚持”“有梦就能出彩”,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有两个人,一个是同龄人,八一跳伞队的付丽娟,另一个是在汶川的地震中失去双腿的舞蹈老师廖智廖老师。
付丽娟只有十三岁,和我们一样的年龄,豆蔻年华,花一般的年龄,因为在体校的出色表现,付丽娟进入了八一跳伞队少年集训队,进入了这个平均年龄只有十五岁的团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爱上了这种感觉。”这是他说的一句话,他爱上了跳伞。他觉得当兵很帅,特别是女孩子当兵。他天天训练,晒得黑幽幽的,每天早晨的长跑,总是会让他累的蹲在地上很长时间都起不来,可是他坚持了下来,因为他有梦想,他有信念,他有动力。我看见她跑着步的时候,捂着肚子,像是岔气了,她并没有停下,继续向前跑。
廖智,一个在汶川地震中受到沉重上海的舞蹈老师。对他来说,舞蹈就是他的一切。然而,命运的残酷让他失去了跳舞的双腿。他瞬间觉得世界都崩塌了,没有了双腿,怎么跳舞?他安上了假肢,当他第一次站起来时,她本应该高兴,可他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太痛了,他几乎站不起来。他又开始绝望。而一次偶然又让他重新燃起了希望。她在家里没有人的情况下独自上厕所,但却摔倒在了坐便器前,头发撒在了水里,他看见镜子里的自己,这么狼狈,这么丑,他不甘心,从此,他开始练习,终于,他重新站上了舞台。,因为他有梦想,他坚持去实现梦想。
有人觉得梦想遥不可及,但我想,只要有动力,能坚持,就会出彩,梦想,就在那不遥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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