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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安监月工作计划7篇

我们需要定期评估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做出必要的调整,遵循工作计划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以下是好学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3安监月工作计划7篇,供大家参考。

2023安监月工作计划7篇

2023安监月工作计划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关要求,扎实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规的宣传学习。切实加大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业务知识强化培训。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力度,提升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和企业自主管理能力。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局20_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一、煤矿类

(一)培训对象

1、涉煤各股室负责人、各监管分局局长、副局长和各煤矿业主(实际控制人);

2、监管人员、驻矿安监员、煤矿矿长、工程师;

3、煤矿企业员工。

(二)培训内容

1、传达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省、市、县关于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2、宣讲近期国、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安全管理、煤矿避灾抗灾知识、_市煤矿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四个100%”、《关于印发_区煤矿安全监管检查规定的通知》(毕署办通〔20_〕46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等规定以及毕安委〔20_〕1号、毕安委〔20_〕2号、毕安委〔20_〕7号、毕安委〔20_〕10号、毕安办委〔20_〕3号等文件精神。

3、观看相应煤矿事故警示教育片。

(三)培训方式

采取分级组织,集中授课方式进行培训

1、涉煤各股室负责人、各煤安分局局长、副局长和各煤矿企业业主(实际控制人)由县煤安局集中统一培训 (授课老师由煤安局安排);

2、监管人员、驻矿安监员、煤矿矿长、工程师由各煤安分局集中统一培训(授课老师由各煤安分局安排);

3、各煤矿企业员工由煤矿自行组织,分期分批开展培训(授课老师由煤矿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担任)。

(四)培训时间

全年共四期:

第一期:20_年3月20日至30日;

第二期:20_年6月20日至30日;

第三期:20_年9月20日至30日;

第四期:20_年12月20日至30日。

(五)培训地点

由承办单位具体确定。

(六)其它要求

1、煤矿类培训工作由煤安局牵头并由煤安局、煤安分局和各煤矿企业分级具体承办,各阶段培训均要有相关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归档管理;

2、各承办单位每季度开展培训情况必须书面报局政工股备案。

二、非煤矿山类

(一)培训对象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临时采挖点及通村公路临时料场)一共80人。

(二)培训内容

1、新《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知识。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

(三)培训方式

联系市局指派培训机构到我县办班培训或上报名单到市局,由市局统一组织培训。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全年共一期(20_年7月),培训地点根据市局培训方案临时确定。

(五)其它要求

1、非煤矿山类培训工作由局政工股牵头,非煤矿山监管股具体承办;

2、非煤矿山监管股要及时摸清各类企业培训人员基本情况并登记建档;

3、非煤矿山监管股要按时承办好非煤矿山管理人员培训事宜,同时将培训开展情况建立完善档案,并及时报局政工股备案。

三、监控系统管理类

(一)培训对象

全县正常生产或建设煤矿企业的安全监控操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安全远程监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安全监控系统操作和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法;

3、安全监控系统各种报警信息的上报和处理;

4、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

(三)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统一培训(授课老师由县安全监控中心安排)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全年共培训一期(20_年6月或7月)。具体培训地点由县安全监控中心确定。

(五)其它要求

1、监控系统管理类培训工作由县监控中心牵头,并具体负责承办;

2、培训工作要有相关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归档管理;

3、县监控中心将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局政工股备案。

四、应急救援管理类

(一)培训对象

救护大队队员、各煤矿企业兼职救护队员

(二)培训内容

1、煤矿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方面的法律法规;

2、《矿山救护规程》;

3、个人防护仪器、检测仪器及矿山救护装备使用管理;

4、佩带氧气呼吸器开展耐力训练及高温浓烟演习等;

5、省中心颁布的培训大纲的相关要求。

(三)培训方式

统一集中在救护大队培训中心进行培训(授课教师由矿山救护大队取得《矿山救护教师资格证》的指挥员担任)

(四)培训班次安排

1、兼职救护队员培训班:初训2期(每期30天);复训9期(每期14天);

2、专职救护队员复训3期(每期14天)。

(五)其它要求

1、应急救援管理类培训工作由县矿山救护大队牵头并负责具体承办;

2、培训工作要有相关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归档管理;

3、矿山救护大队将开展培训情况书面报局政工股备案。

五、危化、烟花爆竹管理类

(一)培训对象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含: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础知识。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知识。

4、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防治和案例分析。

(三)培训方式

1、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类人员上报省安监局组织培训;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类人员上报市安监局组织培训;

3、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类人员培(复)训,由县安监局危化监管股报请_市安监局同意后组织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复)训。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类人员培训时间及地点以省安监局具体通知为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类人员培训时间及地点以市安监局通知时间为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类人员培(复)训时间拟定于20_年10月,地点由危化股临时通知。

(五)其它要求

1、危化、烟花爆竹管理类培训工作由局政工股牵头,危化监管股具体承办;

2、危化股要摸清各类人员培训基本情况并登记建档,及时上报省、市安监部门,督促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3、承办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人员培训事宜,同时将培训开展情况建立完善档案,并及时报局政工股备案。

六、职业卫生管理类

(一)培训对象

工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控制;

4、职业卫生个体防护用品的选择及使用;

5、它职业卫生知识。

(三)培训方式

由县安全监管局职业卫生监管股组织、委托具有培训资质的专家进行集中培训。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20_年6月 (地点:县安监局二楼大会议室,约 60人);

第二期:20_年11月 (地点:县安监局二楼大会议室,约60人)

(五)其它要求

1、职业卫生管理类培训工作由局政工股牵头,职业卫生监管股负责具体承办;

2、职业卫生监管股要摸清各类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并登记建档;

3、职业卫生监管股按时承办好工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事宜,同时将培训开展情况建立完善档案,并及时报局政工股备案。

2023安监月工作计划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为契机,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指导纲要》,围绕创建“平安岱岳”这个大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科学发展观,按照“一岗双责”制度的要求,强化责任主体,落实防范措施,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全区教育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年内,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控制在本区违法犯罪青少年总数的5%以下,并做到无重大消防、交通等安全责任事故,无恶性案件,无重、特大盗窃案件,无群死群伤事件。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工作领导,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教育局调整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局长赵兴富同志为组长,其它书记、副局长、副书记为副组长,教育督导室、办公室、计财科、普教科、职成教、幼教科、勤俭办等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长对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局长对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其他书记、副局长、副书记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主要负责所分管业务工作方面的安全工作及包保乡镇、区直学校的安全工作。各乡镇教育工作指导中心和区直各学校也要相应的调整或成立安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层层分解责任,细化任务目标,逐级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加强工作考核,严格落实奖惩,将学校安全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抓好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全区中小学师生安全教育计划,认真实施,抓好检查落实。根据学校和学生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生活中的各类安全教育。学校要制定安全应急疏散预案,每学期至少要组织广大师生演练一次。通过对全体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和紧急情况疏散演习,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学校安全检查,每年组织至少四次全区学校安全大检查。一是检查学校的安全教育状况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二是检查学校各种安全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三是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包括实验室、化学药品室、配电室、走廊、楼梯口、学生宿舍及学生食堂等。四是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情况,五是配合交警大队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通报。同时,结合季节变化,确定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组织专项检查。如春季开展卫生防病检查,夏季综合防汛开展校舍设施安全检查,冬季开展防火检查等。

(四)严格落实各级关于学校安全的法规和规定,切实加强学校管理。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成长规律,针对当前出现的各种新问题,制定切合实际的、有效的学生宿舍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及时维修和维护校内各类安全设施,确保能够正常使用。学校购置的各种器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规格和标准。学生宿舍、公寓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防止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要加大对食堂的管理力度,确保采购的原料和成品渠道正规,质量可靠。对已经承包的学校食堂,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禁止承包者实行二次转包,保证饭菜质量,防止发生食物中毒。认真落实学校内部安全保卫的各项规定,做好人防、物防、技防,防止重大盗窃案件的发生。切实抓好校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企业职工的培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对学校引进的项目和出租房的经营情况要进行认真审查,严防不安全因素进入校园。大力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五)区教育局年终对各乡镇、办事处指导中心、区直各学校进行年终评估,按责任书和安全工作意见制定评估细则,对完成责任目标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不履行安全职责,出现问题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一把手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六)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学校安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做好协调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与沟通,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稳定。

安监办20xx年安全工作要点

1月:评估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学校安全工作;

2月:

①召开全区森林防火紧急会议;

②第一季度及开学初安全大检查;

③召开全区学校安全总结表彰会;

3月:安排08年第二批新购接送学生车辆的奖金发放;

4月:与消防大队联合进行消防专项检查;

5月:与交警大队联合进行第二次接送学生车辆整治;

6月:

①搞好“安全宣传月”活动;

②统计发放接送学生车辆补助金;

③第二季度及防汛安全大检查;

7-8月:09年新购接送学生车辆的申报、统计摸底、调查核实,以及奖金的申请发放工作;

9月:第三季度安全大检查;

10-11月:与交警大队对接送学生车辆再次整治

12月:第四季度及年终安全工作评估。

2023安监月工作计划篇3

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认真贯彻国务院《意见》(国发〔20xx〕40号)、国务院国发〔20xx〕23号文件和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有力地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冶金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各类事故严格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创新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控制机制,提高应对化解事故风险的保障能力;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

三、职责分工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县安监局主要依法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以及机械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直接检查的企业共252家(具体名单见附件)。同时对委托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对本辖区内所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非煤矿山领域:县安监局对非煤矿山企业(名单附后)执法检查率达100%,全年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

责任科室:非煤矿山安监科

危险化学品领域:县安监局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名单附后)执法检查率达100%,全年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

责任科室: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监科

烟花爆竹领域:县安监局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名单附后)执法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执法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

责任科室: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监科

冶金、机械等八大工贸行业企业:县安监局对部分规模较大、容易发生职业危害的100家工贸企业(名单附后)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其中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全年最少开展2次执法检查。镇(街道)对辖区内所有工业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不少于1次。

责任科室: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其他领域:督促公安、交通、住建、消防、教育等部门开展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学校安全等加强监管执法,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改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责任科室:综合监管和协调科

(二)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1、全面检查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内容;

2、国发〔20xx〕23号文件、国发〔20xx〕40号和湘政发〔20xx〕27号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落实情况。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县安监局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4、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xx〕23号文件、国发〔20xx〕40号文件,认真组织学习《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五个重要文件,精心筹划、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题业务培训,全面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以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督促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查看文件证书证件、查阅资料档案台账、查看现场、调查询问等方式严格检查,同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状况的好坏,将执法检查对象进行分类、实行动态管理。

五、其他事项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要高度重视执法计划编制工作,将其列入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内容。各镇(街道)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编制各自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执法计划应当于3月20日前报县安监局备案。县安监局各科室(大队)以及镇(街道)要制定月度、季度执法检查计划落实分解年度计划,保证执法计划落实到实处。

2、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规定的相应责任,建立“谁检查、谁复查、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机制。

3、对不依法、依计划履行执法检查责任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的,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县安监局在完成职责范围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对镇(街道)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在执法检查中,对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案件,应及时将案件移交给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2023安监月工作计划篇4

根据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体会议关于开展“十大战役”的部署要求尤其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 任务目标

按照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执法监督、责任落实和目标考核。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之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

二、重点工作

1、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各乡镇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县政府与各乡镇办事处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与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承诺书,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并按照考核办法对各乡镇办事处各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推进企业监管“三道防线”、“岗位应知应会卡”、 “隐患排查治理示范点”建设,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年底前,14家危化、18家涉氨、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三道防线”、档案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14家危化企业全部建立“岗位应知应会卡”制度;选择1-2个基础较好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示范点,在危化品生产企业和涉氨企业开展专家查隐患活动,并抓好隐患的整改落实。

3、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在全县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和监管责任“实名制”,使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每个行业领域区域都明确一个监督管理部门一包企业责任人,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对危化企业、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矿商贸企业和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其他企业,要逐一明确县级、科级领导包保责任。第一季度,完成全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和监管责任“实名制”

4、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摸清我县规模以上工商贸企业底数,在全县22家规模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部通过标准化验收。8家企业完成标准化复审换证。1家新取证危化企业完成三级标准化验收。 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按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运行。

5、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加强源头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安全许可,对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审验,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一律强制入园,加强对“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及化工企业检维修、开停车、危险作业和异常工况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完善“专家查隐患、执法促整改”机制,提高企业查隐患的主动性。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现场安全条件审查和发证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严格对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安全检查,严禁超量存放,超范围经营。摸清手续不全重点工业建设项目的底子,严格按照省政府213号令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完善“三同时”审验手续。

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完成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工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使之取得相应的管理资格,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和执法能力。

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对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管理知识和事故教训警示等进行广泛宣传。

7、加强应急救援管理。督促有关企业单位按规范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要求备案,高危企业每年应急救援演练不少于2次,一般工商贸企业演练不少于1次,各乡镇办事处每年不少于1次应急救援综合演练,不少于1 次专项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各级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应急联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推进职业健康工作。进一步推进职业危害严重较重企业职业卫生检测、评估、 “三同时” 和职业危害申报,确保完成市下达的职业危害检测、申报和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任务,年底前完成2家职业卫生基础管理示范点建设。

9、加强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县安监大队执法监察计划,同时与各乡镇办事处签订执法委托书,并督促各乡镇制定执法监察计划,县乡执法计划要搞好衔接,确保覆盖面全,不出现漏管企业,并按计划开展执法,以执法促整改,督促企业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切实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1、抓好10个专项整治。

充分发挥安委会职能,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尽职尽责,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每月突出一个专题、搞好10个专项整治活动,春节前后重点抓好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专项整治;4月份抓好危险化学品、5月份抓好建筑施工、6月份抓好特种设备、7月份抓好防汛、8月份抓好城镇燃气、9月份抓好中小学校、10月份抓好人员密集场所、11月份抓好规模以上企业、12月份抓好“打非治违”与各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回头看”。

2、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在本辖区、本行业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三个问责”,出了事故要问责,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不到位要问责,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要问责,突出隐患治理,通过隐患呈报单、督导函和实行约谈等形式,加大隐患整改督办力度,对存有隐患长期不整改而被督办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从项目核准、用地、信贷等方面予发限制等方式,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2023安监月工作计划篇5

一、2013年1-9月安全生产情况

1至9月全州共发生各类事故72起(不含火灾事故)、死亡56人,同比减少29起、减少14人,分别下降28.7%和20%,与严控指标进度81人相比,减少25人。发生较大事故5起、死亡17人,事故起数与同期持平,同比少死亡4人,下降19%,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继续保持了双下降。

工矿商贸事故5起,死亡10人;同比减少10起、减少5人,分别下降66.7%和下降33.3%。其中:

----煤矿事故3起,死亡6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1起,少死亡8人,分别下降78.6%和57.1%。

----金属与非金属矿未发生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少死亡1人,分别下降100%和100%。

----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多死亡3人。

----工矿商贸其它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多死亡1人。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未发生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65起、死亡44人;同比减少14起、少死亡9人,分别下降17.7%和17%

铁路运输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5起,下降71.4%,死亡人数与同期持平。安监局年度工作总结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未发生事故。

二、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是建立健全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工作思路、工作措施,解决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从加强制度体系创新入手,着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监管各个环节,从源头上抓起,注重提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和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编订了《黔西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章制度汇编》,汇编共24项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九条纪律》《安全生产监察员廉洁执法行为规范》《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等,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三、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工作目标,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新成效

一是精心组织安排大检查工作。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3〕115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州府办发电〔2013〕171号)和《黔西南州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印发了《黔西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切实做到了有方案、有部署。二是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突击检查、暗访暗查等方式多次率检查组深入到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当场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切实做到四个突出即:突出检查安全形势较为严峻的县(市、区)、突出检查学校、医院、宾馆、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机场、港口、码头、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检查农民工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住宿地,突出检查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共组织检查组8014个次,其中:暗查、突击督查组2201个次,交叉检查组558个次(暗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组共2759个次,比例为34.43%),参加人数49522人次;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督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20934起;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13248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59家;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执业资格证21家;关闭取缔企业5家;处罚金额770万元;行政拘留72人,追究法律责任92人;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16条,曝光非法违法典型案例35起;排查一般事故隐患28345条,已整改27926条,整改率98.52%。

三是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常态化方案、信息报送、例会、台账、巡查、重大事故隐患督办等制度文件,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共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20934起(其中道路交通11970起,占57.18%),均依法依规分类予以处理,其中,停产整顿企业59家,关闭取缔企业5家,处罚款770万元。四是加大重大隐患治理力度。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共排查一般事故隐患28345条,已整改27926条,整改率98.52%;督促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5条。liuxue86.com五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全州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进行了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活动共45次,开展警示教育936次,宣传先进经验和曝光反面典型案例51条。同时针对煤矿企业,采取印发《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册、在矿区贴标语、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画报、印发致矿工家属一封信等方式,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矿工生命、关注煤矿安全和远离事故、生命至上的良好舆论氛围,全州共发放《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册10000余份,为全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023安监月工作计划篇6

各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精神以及省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县安监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培训工作,现制定2**年度县安监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及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安全发展、传播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按照“大教育、大培训、大练兵”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强化培训责任,规范培训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严格考核程序及考核标准,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网络,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保证。

二、培训目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达到培训内容规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手段现代化,培训管理信息化。

(一)镇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镇安监站人员培训率达到98%以上;安监系统人员培训达到100%。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率达到90%以上,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进行培训,培训率达到100%,做到持证上岗。

(三)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依法组织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按期进行复审,确保持有效证件上岗。

(四)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三、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烟花爆竹、危化、煤矿及非煤矿山、尾矿库等基本规程、技术要领。

(三)安全生产许可流程、受理材料要求。

(四)安全监管基本方式、手段。

(五)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及预案演练。

四、工作措施

(一)认真组织,突出重点。要把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作为重点进行集中教育培训,未经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均不得上岗。要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常识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的不同工作特点确定教育培训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二)严肃纪律、力求实效。要按教学大纲和规定的课时组织教育培训,不得随意减少培训内容和缩短培训时间;要严格考核标准和培训纪律,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各镇安监站要制定切实可行培训计划。做到企业、村、组有关人员培训全覆盖。同时,指导督促企业认真做好“三级培训”及岗前、岗后培训,以切实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五、组织领导

成立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2023安监月工作计划篇7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党的xx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的一系列工作部署,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步好转,为建设“平安**”和社会经济跨越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安全文化更加成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逐步增强安全生产“软实力”。

2.基层基础更加扎实。健全和完善三级(县、乡镇、村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格局。

3.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发挥政府监管作用,进而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逐步实现安全生产工作重心由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向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转变。

4.依法治安更加到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

5.应急机制更加规范。抓住国家总局出台的《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重点,结合实际,修订与本地相适应的应急预案,并积极开展各系统的实战演练,全面提高应急能力。

6.年度目标确保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各类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力争每十万人口各类事故死亡率持续下降,不突破市政府对我县考核指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1.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发挥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作用。按照“分级、属地管理,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范围;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行业主管、各司其职”的原则,明确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进一步完善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继续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问责制、红黄牌警示制度。二是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承担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动做好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完善安全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现场管理,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安全许可、安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完善基层监管网络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一是推进基层公共安全监管中心建设。在20xx年监管中心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安监中心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安监中心规范化创建工作。二是加强村(居)级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按照“多员合一”的要求,把村(居)安全协管员纳入乡镇(街道)责任制考核内容,配足配强村(居)安全协管员,促使安全生产工作向村级延伸。三是抓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机构建设和安全员配备。按照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对全县企业安全机构建设和安全员配备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建立机构和配备安全员,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3.深化隐患排查机制,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一是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继续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消除存的安全隐患。二是继续实施重大安全隐患单位的挂牌督办制度。20xx年将继续挂牌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的原则,突出隐患内容、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等环节,解决一批重点隐患整改单位。三是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为重心,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明确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按照政府抓督办、部门抓监管、企业抓整改的思路,将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联合检查相结合,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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