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个人的思想记录在心得中,我们才能得到更多的成长,写心得不需要长篇大论,内容一定要切合实际,以下是好学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李向群精神心得体会优质5篇,供大家参考。
李向群精神心得体会篇1
按照段党委的要求,我认真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剖析学习资料》,对集团公司通报的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问题5起典型案例和4起公款旅游典型案例感受颇深,进一步加深了对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月活动警示教育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一、反腐倡廉,必须警钟常鸣
廉政文化宣传月活动是集团公司推进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
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本质是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公私不分、假公济私。究其原因:一是纪律观念淡薄,对有关制度规定置若罔闻、不知敬畏。二是享乐思想作祟,缺乏艰苦奋斗精神,贪图享受。三是特权思想未除,把配车作为身份、权力的象征,盲目攀比、安之若素。
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充分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大脑中要时刻绷紧这根弦,时时警醒自己,筑牢防线。
二、从严自律,管住自己
每一名党员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严守公私底线强化纪律意识、廉洁意识,做一个严守纪律规矩的明白人。
李向群精神心得体会篇2
自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监察体制改革迈出了重大步伐。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重大的组织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举措,是中国推进法治反腐的重大里程碑。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__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就是将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通过法律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机制固定下来。改革后,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由原来侧重结果领导转变为全过程领导,确保党牢牢掌握反腐败斗争的领导权,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监察体制改革前,影响反腐败工作成效的原因主要有:行政监察范围过窄,大量公职人员游离于监察范围之外;反腐败机构众多、力量分散、职能重叠,难以形成监督合力;对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不够,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法律但尚未触犯刑法的职务违法行为成为监督的空白。此次改革,以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相结合为主线,推进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体制变革、结构优化和制度创新。
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改革后,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反腐败决策指挥体系更加集中、资源力量更加优化、手段措施更加丰富,实现党内监督逻辑和国家监督逻辑有效融合和互补。
实现对监督对象的全覆盖。党内监督实现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全覆盖,国家监察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
实现对监督领域的全覆盖。监察法规定了最强阵容的派驻监督制度。派驻或派出的范围不仅包括本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而且包括街道、乡镇、不设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区、企业、高校等。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对派驻或者派出它的监督机关负责,不受驻在部门的领导,具有开展工作的独立地位,有效地保证了监督权威。
独立的国家监察机构
根据宪法规定,监察委员会是人大选举产生的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监察权的本质是独立的监督权。要强调的是,监察委员会是专门负责监督的国家机关,而不是全面监督公职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机关,监察委员会并未包揽监督权。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最高监督权。监察委员会的权力由权力机关授予并受权力机关领导和监督,其职权范围由权力机关以宪法或法律限定。
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象仅仅是人而不是单位,监察法明确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而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则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
监察法规定,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是监察委员会的基本职责。监察机关是监督机关而不是办案机关,首要任务是代表党和国家,依照宪法、监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行为,确保公权力不被滥用。监察机关的监督与党内监督中的监督都强调日常监督检查,具有相通性。
调查是监察委员会的核心职责。调查的内容包括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行为和职务犯罪行为,既管违法又管犯罪,管住好公职人员到阶下囚的广阔领域,这与之前检察机关的反贪污、反失职渎职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
处置是监察委员会的重要职责,方式包括:作出政务处分,进行问责,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提出监察建议等。
健全统一决策、一体化运行的执纪执法机制
监察机关行使的是侦查权还是调查权?根据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行使的是调查权,而非侦查权。调查权与侦查权有本质不同。
主体不同。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专有职权,而宪法、监察法、刑事诉讼法均未赋予监察机关侦查权。
手段措施不同。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特定的强制性措施,特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强制措施。此次改革并没有将上述强制措施转移至监察机关。目前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12项措施,都是之前纪检监察机关在实践中使用、比较成熟的手段。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没有增加新的权限,而是将之前使用的手段纳入法治轨道,接受法律约束。从该意义上讲,此次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不仅没有所谓的扩权,反而是限权。
对象不同。侦查的对象是普通的刑事犯罪嫌疑人,而调查对象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调查的内容是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适用范围不同。侦查程序是刑事诉讼的初始程序,而根据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并不参与诉讼活动,仅负责调查,查明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检察机关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审判监督权等法律监督权能。
根据党中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实质就是一套人马、双重职责,纪检监察机关既是执纪机关又是执法机关,必须对内实现纪法贯通,对外实现法法衔接。
实现法法衔接,关键是实现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衔接,监察程序与司法执法程序有序对接。当前要进一步明确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具体案件管辖权,健全公安机关对监察机关调查行为的配合机制,完善检察机关对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的审查、公诉机制。要构建科学合理的调查权司法控制机制,严防调查权滥用。
此外,要推进监察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尽快制定监察官法,对监察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任职条件、任免、等级、考核、奖惩、申诉控告等作出明确规定。
李向群精神心得体会篇3
如果说经济的主体是物质丰富的创造,政治的主体是根本利益的保障,那么文化的主体则是精神家园的耕耘。文化,是民族延续的重要标志,是国民素质和科技水平的重要保障;传统文化则是民族的认同与归属。然而,在一个人心愈发浮躁功利化的社会,文化俨然成为一种奢侈品,似乎给人以可望而不可及的感觉。因此,我们应该重建文化家园,解决精神的归宿与寄托问题,守住民族文化的根脉,这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必须要求。
文化传承是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是精神的寄托和灵魂的归宿。泱泱大国,不曾断代,五千年的华夏文明,创造了光辉灿烂的历史。在这曲折迂回但又不曾断流的文化潮流中,我们有着无可比拟的传统建筑,我们有着引以为傲的传统文化,我们有着修身养性的史书典籍。我们可以游故宫,览皇家王室之恢宏;登长城,观群山环抱之雄伟;赏园林,品南水乡之柔情;我们可以包饺子,盼游子归家之团圆;赛龙舟,思爱国屈原之情怀;插茱萸,念异乡亲友之安危;我们可以吟唐诗,赞平仄音韵之美妙;诵宋词,叹国家兴亡之苍茫;读小说,慨人生命运之起伏……在中华文化的长河里徜徉,我们乐此不疲,流连忘返。传承悠悠大国之风范,继承光辉文明之伟大,不断地从经典中汲取营养,才能不断地焕发出生机与活力。
文化虚无,是对民族文化的否定,是信仰的坍塌时代的悲哀。大文豪鲁迅在《拿来主义》一文中曾批判过对文化的不正确做法。我们处在一个急剧变革的时代,这是一个既充满梦想又不乏困惑的时代;这是一个抛弃传统,丢掉根本,一味奉行民族虚无主义与历史虚无主义的时代;这是一个崇洋媚外,一切都是外国的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正在割断自己的精神血脉,努力把自己打扮成老外的时代,这种虚无主义盛行、缺乏信仰的时代,它正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所以,研究生考试出现的问题,就能理解。中华文化强调以德治国,以文化人、强调仁者爱人等等思想。这些思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鲜明的民族特色,它是滋养着中华民族五千年生生不息的血脉,深深融入每个炎黄子孙的精神基因中,成为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
文化创新,是文化发展内在动力,是继承基础上的创新发展。进行文化的创新,就必须立足于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用好这湾源头活水,用其蕴藏的精神财富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进行文化创性,要以科学态度对待传统文化。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古为今用推陈出新,革故鼎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既不能厚古薄今,也不能厚今薄古。进行文化创新,要认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认真汲取其中的精华,发掘其时代价值,增强文化自觉性与文化的自信,增强国人的骨气和底气,按照时代发展需求,对文化内涵及表现形式进行改造完善,激活其生命力。
拂面春风好借力,正是扬帆远航时历史车轮滚滚向前,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要以一种更加开放包容,兼收并蓄,为我所用的态度,正确地对待外来文化与传统文化的融合,使中华的传统文化永远在世界民族之林熠熠生辉,发扬光大!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守住民族文化的根脉是我们时代青年的责任和义务。
李向群精神心得体会篇4
近日,扬州大学有幸邀请到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南京市北京东路附属幼儿园吴邵萍园长来校作“家园共同体的建构,幼儿园家长工作方法与策略”为主题的学术讲座。教科院学前教育专业全体师生、国培计划青海学前园长班等一百余人聆听了报告。
讲座中,吴园长分析了当今我国幼儿教育的五大需求,也指出其中存在的两大缺失。针对这种现状,吴园长提出了几点构建家园共同体的途径,并一一介绍了与不同类型家长合作的策略。吴园长和蔼可亲,结合理论与实践,深入浅出、娓娓道来,为大家“传经送宝”,分享了作为一名幼儿园的管理者在建构家园共同体中应给予教师的支撑力量。
此前,扬州大学教科院举办过“学_萍老师先进事迹座谈会”。从视频和材料中学习吴_萍老师,吴_老师几十年如一日的工作在幼儿教育一线工作岗位上,用工作中平凡的点点滴滴谱写了不平凡的幼教生涯,将一生中所有的爱全部倾注在幼儿身上。
今天能够近距离和吴老师交流,面对面感受吴老师对幼教事业的执着追求,对孩子的爱和对幼教事业的爱,师生收获更大。国培班学员李老师深情地说,“吴邵萍老师用自身栓释了什么是教育的本质。教育的本质就是爱的事业、爱的专业、爱的艺术、爱的传递,爱的幸福。”学前1301班高秦同学表示:“听了吴园长的讲座,我充分感受到作为一名幼教人的辛苦与幸福。吴邵萍老师系统解答了对于家园合作方面的各种困惑,使我们对构建家园共同体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进一步对什么是教育理想、什么是教育的本质、教师职业的精神追求、教师职业不仅在于奉献等等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吴老师一句“幼儿教育首先是爱,爱就是我的教材”久久回响在教科学子们的心中。同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进一步树立教育理想、提升职业素养,进一步明确当代师范生的价值追求,做一个吴邵萍式的好老师,做一个有理想,有追求,心中有爱的老师。
李向群精神心得体会篇5
梦想是驱动进步的动力,每个人、每个企业、每个国家都需要有自己的梦想。靠什么来支撑和实现我们的梦想呢?工作之余,我阅读了付守永著的《工匠精神》,也许我们可以从这本书中找到一些线索和答案。
一、用工匠品质照亮前行的道路。
坚持、乐观、勇敢、目标明确并为之努力,这就是工匠品质。前行的道路上,从来都是布满荆棘,从一开始的勇往直前,迎风奔跑,到路上的.跌倒和周遭的嘲笑,工匠们都会接受,他们用耐心化解忧伤,用坚持战胜孤单,用快乐笑对过往,用忍耐支撑梦想。因为他们明白,不管经历快乐还是痛苦,都只为在通往梦想的路上多一些风景欣赏。
工匠的品质告诉我们,要始终坚信自己选择的道路,不论是生活上的还是事业上的,我们要将懦弱和胆怯遗忘,用坚强的身躯和无穷的力量去飞翔。当我们身心疲惫时,找个僻静的角落细细思量,将喧嚣纷扰暂忘。“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是跌倒最多的人;世界上最勇敢的'人,是每次跌倒都能爬起来的人。”当我们实现梦想时,会发现所经历的一切其实就是我们实现梦想的翅膀,我们所有承受过的痛,会换来实现梦想时的硕果馨香。
二、用工匠精神传承经典的厚重。
很多人对于工匠精神的认识还停留在一个很机械的阶段,其实工匠精神有着更深远的意义。也许,现在我们正在戴着瑞士的手表,开着德国的汽车,回家时享用着日本的家用电器。这些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常用到的产品是如何传承至今的呢?我想答案每个人都应该很明了,这些产品的生产企业多是具有工匠精神的企业,这些企业的员工大多具有工匠精神。
其实,我们也能具备工匠精神的品质。我们要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更要热爱自己的企业,要全心全意地投入其中,不能单纯地把工作当作是一种赚钱的工具,而是要树立一种对工作的热情和执着精神,对所从事的事业和生产出的产品及服务要精益求精、精雕细琢,要形成一种与企业文化想匹配的价值观,并由此更深层次地推动企业的内在动力,不断超越自己,将自己与所从事的事业、企业建立起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怀。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