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的工作结束后我们一定要及时反思自己的不足,赶紧就这半年的工作写份半年总结吧,总结是职场上的人都需要会写的文件之一,半年总结也快要赶紧准备哦,下面是好学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2023年法治工作半年总结7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3年法治工作半年总结篇1
2023年法治工作半年总结篇2
(一)科学布局谋篇,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更加明确
为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制定下发了《麻城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麻政办发〔2020〕4号),进一步明确了麻城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19项重点工作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进一步具体、明确。同时,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加大了检查督办问责力度。
(二)坚持依法决策,决策程序更加科学
严格贯彻执行《麻城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麻政发〔2020〕1号)。凡涉及社会经济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坚持按照公众参与讨论、专家参与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程序办理,今年共以来共通过16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健全顾问制度,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
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市46个部门和22个乡镇办区园聘用了专(兼)职法律顾问,邀请法律顾问列席重要会议,在决策时积极听取律师意见,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市政府常年有7名法律顾问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其他重大事项决策保驾护航。
(四)加强文件、合同管理,源头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凡是以政府、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前都经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上半年法制办共审核政府、政府办各类文件32件,均依法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保证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二是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凡以政府及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按时报送xx市政府法制办和麻城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率和备案率均达到100%。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全面部署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2020年全面清理文件建立文件清单制度的基础上,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部分政府规范性文件(第二批)清理结果的决定》(麻政发〔2020〕1号)。四是认真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建立完善乡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麻政办函〔2020〕3号),确定在宋埠镇开展该项工作,界定了审查范围、明确了审查标准、健全审查机制、规范审查流程、创新审查方式、强化审查力量。工作分三阶段进行,目前已进入试点实施阶段。五是加强政府合同管理,规范合同审查流程,强化履约督办。元至六月份,共审查政府合同19份,其中涉及市政府重点项目、城市建设和商贸物流创新发展等重点领域合同12份,提出法律意见70余条。成立了麻城市合同履约工作领导小组(麻政办函〔2020〕7号),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切实加强和规范合同履约工作的组织领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强化执法检查,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为了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按照《麻城市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麻法办函〔2020〕1号),在全市行政执法单位中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程序,5月25日,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对抽查的四家行政执法单位的9件(其中:行政处罚5件,行政许可4件)执法案卷进行公开评查,针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共提出了43条意见和建议,并以《案卷评查情况反馈单》的形式,把存在的问题发送到被抽选单位,并将评查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公示,督促落实整改,推进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
(六)规范复议应诉,行政争议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加大了重点领域复议案件的办理力度。推行重大行政复议事项听证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并灵活运用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决定方式,实现案结事了。截至目前,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处理上年未结案1件,转送xx1件、和解1件、案前化解5件、办理之中3件。二是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三是积极参与行政应诉事务,做好政府行政应诉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发〔2020〕28号)的要求,认真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出尽出,2020年已完成1件行政应诉出庭督办工作。
(七)深入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法治政府建设凸显生机、活力
一是全面应用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促进省、市、县政务服务三级联通。印发了《麻城市应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方案》(麻审改发〔2020〕1号)。按照全省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互联网+放管服改革,确保2020年底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省、市、县三级联通,不断提高全程网办率和一次办好率,更大程度利企便民,努力打造我市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和微笑服务、一次办结改革创新示范品牌。二是按照推进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启动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各单位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和动态调整的原则,于6月底前,上网公布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9月底前公布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不断提高网上一次办好、现场一次办好、网上受理现场一次办好和全程网办事项的比例。三是推广应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出台了《麻城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版)》,共涉及44个单位228项随机抽查事项。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抽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四是继续推进红顶中介整治工作。形成了《麻城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共涉及16个单位50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应用湖北省中介服务管理平台,推动办事企业和群众通过湖北省中介服务管理平台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实现所有中介服务网上展示、交易和监督,并建立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指数星级评价和不良信用记录惩戒制度。
(八)加强宣传培训,法治意识深入民心
开年以来,紧扣社会热点,和市委法治办联合举办《法治麻城》电视专题栏目12期,剖析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与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事件,切实把普法宣传落到实处,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素养。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年以来结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举办一系列的执法人员培训活动,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和能力有所提高。
2023年法治工作半年总结篇3
(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今年上半年出台了《xx市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实施意见》(试行》,通过梳理和划分市级,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依法承担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以及投诉举报处理、技术审评认证、不良反应监测、广告监测管理、食品药品召回、舆情监测处理、应急管理工作、重大活动保障、宣传教育工作、信用体系建设、农村聚餐管理等事权,明晰市县两级监管任务,推动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履行“四有两责”,上半年还出台了《xx市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工作制度(试行)》,针对市局查办的举报案件奖励流程、奖励范围、奖励标准等进行了规定。
(二)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市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的要求,出台了2019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6月市本级开展双随机抽查6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148人次,抽查各类监管对象140家。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半年发布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年报,继续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1-6月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0期共100条,行政处罚信息19期共37条,发布食品药品工作动态77条,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新闻发布会一次,通报2017年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相关情况。
(四)着力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今年上半年市局联合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开展“诚信示范药店”评选活动,经过筛选最终23家药店被授予“诚信示范药店”称号。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今年上半年对近五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食品药品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纳入限制和禁止进入行业黑名单,发布xx市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并在局网站和市级媒体予以公示。
(五)加强法制监督。上半年共审查市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60件,开展2017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委托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对全市系统随机抽取2017年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继续聘请法律顾问对市局各项法律事务进行审查把关,上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全部按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和行政诉讼答辩书,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2件。
(六)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上半年对市政府督查室交办的9件人大建议和6件政协提案予以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主办机构和协办机构,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七)强化法制宣传。组织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参加xx电视台315晚会并作为嘉宾点评,按照省局要求组织劲牌、湖师相关人员参加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半决赛,取得三等奖,发布2017年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邀请武汉局法制处处长范绪渊为全市系统执法人员讲解职业打假人应对和处置相关问题,进一步凸显食品药品法制宣传特色,打造食品药品法制宣传品牌,市局被评为2017年全市法制宣传优秀单位(全市共7家)。
2023年法治工作半年总结篇4
县委依法治县办:
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度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治建设推进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责任
1、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发挥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法治建设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
2、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作为,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推进商务法治建设,认真履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着力加强对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二)强化学法用法,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2、开展好各类集中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
3、做好系统内学法用法。一是局领导班子能够坚持带头学法,干部职工能够积极学法,通过自学、集体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考试等形式,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法治意识;二是组织人员参加全市商务执法考试培训,集中学习《对外贸易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能力。
(三)履行部门职能,依法推进重点工作
1、全面推动政务公开透明。一是认真做好“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强与县数管局沟通对接做好行政检查行为录入,促进监管规范公开。根据县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对我局14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完善编制,同时在企业群、朋友圈等加大对“7x24小时”政务服务地图推广力度,促进政务服务高效便民。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公正、透明、文明、规范”的要求,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三是积极推动服务事项进驻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2、依法履行部门职责。一是强重点领域监管职责。针对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情况,会同辖区政府、有关部门,核查整治,重拳打击,坚决做到盘点销号,非法点“两断三清”。二是进一步夯实商贸业安全生产基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与28家重点监管企业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扎实开展十五条硬措施和四项制度落实工作,确保各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2022年以来,我局先后开展了冬春季安全生产、两会期间、城乡自建房屋、餐饮业使用醇基燃料等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先后出动检查人员100人次,检查企业90家次。60个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开展安全培训60人次。系统内安全无事故。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外商投资法》,持续开展与《外商投资法》及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强化宣传引导,积极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非禁即入”,建立常态化的外商投资企业联系服务机制。三是结合新春访万企专项行动、常态化“四送一服”活动,立足商务职能,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宣传省市县有关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系列支持政策,提高企业发展信心,实时跟踪问题解决情况,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四是积极指导企业申报商贸流通、外贸外资、电商等方面惠企政策,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政策资金,用心用情助企纾困。
(四)强化权力监督,规范决策行为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制度、各方协调论证制度和审查报备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把关,确保新出台规范性文件质量、文件合法性、有效性不断提高。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上级法制机构进行报备审查,主动接受监督。
2、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讨论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商务局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制度,在本部门网站公示监督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信息,在单位设立举报箱,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同时建立举报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和新闻媒体反映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二、法治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缺乏运用法律的思维和方法解决法律问题的惯性、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层面较窄、依法行政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仍需提高。
二是商务系统行业监管职责较广,但法律依据较少且刚性不足,多以条例及地方法规为主,且存在部门职责不清、交叉管理等问题,以致在具体行政管理过程中难以有效行使法律职责,容易形成责任真空和管理盲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紧扣商务工作重点,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我县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23年法治工作半年总结篇5
20_年以来,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局按照《20_年法治南长建设工作要点》,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将普法教育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制定教育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抓好领导带头,促进教育内容落实,注重学习提高等有效手段,积极贯彻落实普法依法治区内容,在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中,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为了认真落实区里提出的今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重点内容,局领导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了实施意见,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法治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局各科室、监察大队提出来五项具体要求。即:营造学习宣传氛围,促进干部职工认识提高;领导带头学习,促进全员普法到位;抓好监督检查,保证时间、内容效果到位;积极组织培训,深化法律法规学习;重视学用结合,推进依法行政。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法律自学。在普法教育经费上,我局给予充分的保障,按要求购买发放了普法教材、辅导书,保证了普法教育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学用紧密结合,推进依法行政
为了增强运用法律法规指导工作的能力,针对每年普法教育内容的不同,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认真实施教育中的指导,注重通过普法教育,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干部职工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依据区里的要求,收集了一些单位的工作案例,在案例剖析中阐述法理知识。同时,将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归纳起来,开展讨论,这种学习形式不仅增强了学习兴趣,也为干部职工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法律问题,受到了普法教育对象的欢迎。通过普法教育,不仅使我局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得到提高,也进一步推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我局认真落实《南长区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自觉运用法律规章,遵守局制定的各项制度,使普法教育的效果日益显现。同志们都认为,依法行政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利于执法者规范执法,高效执法,避免执法过错。干部职工都能自觉按照法律规章赋予的职权进行环境监督管理,没有发生一例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三、推行法治惠民,创新社会管理
为深入贯彻法治惠民实事工程五个一活动,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及应用信用信息试点工作。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筛选出64家重点企业参加试点工作,结合环境监察业务管理平台工作、环保专项行动和百日宣传活动等,对参评企业20_年的21个方面的环境信息进行核实打分,确保依法、严格、规范地推进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确定后,召开了20_年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发布会,会上,我局向40家绿色企业、9家蓝色企业颁发了奖牌。通过向全社会公开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企业环保自律意识,防范信贷风险,推动绿色信贷及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发展,建立公众参与机制。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公布后,我局主动加强与金融部门、行业监管部门、以及信用信息管理部门的对接与信息交流,促进企业环保信用信息应用并加强后续跟踪管理,使绿色信贷、证照监管联动等信用政策取得实效,确保全面完成实事项目的各项目标。
四、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效能建设
在认真实施普法教育中,着力提高全局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树立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结合文明评议行风、优化政务环境的双评活动,坚持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对环保法律法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向社会公布了区环保局对外服务承诺;严格落实了行政处罚依法集体研究、逐级审批,罚缴分离制度;对机关效能建设实行日常督导检查,使机关形象、办事效益有明显进步;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服务窗口落实首席代表制,环保审批办证全部集中统一到窗口;全局设立政务公开栏,环保行政执法管理、服务内容、标准、办结时限全部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对环保行政执法监督作用;社会各界对环保行政执法工作意见和服务咨询随时可以通过南长区环保局网站、热线举报电话等多渠道查询、投诉;对市民群众反馈的问题建立了查处责任制度,回复反馈查处情况制度;今年受理各类信件、电话投诉共计326件(含12369热线),全部按规定办结。全局无重大责任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达到了推进实施依法治区、依法行政,机关形象好、办事效率高的建设目标。
五、明年的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健全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治建设机制。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治建设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的公示听证、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便民高效、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新政执法能力。
(三)积极开展环境普法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法律意识。积极开展环境普法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法律意识。结合6.5世界环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大型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的环保法治理念和素质;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龙头的重点对象法制教育,结合一学三讲活动,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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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治工作半年总结篇6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深化乡村法律顾问制度,全区xx个乡镇(街道)、xxx个村(社区)法律顾问聘用率达xxx%,各地累计开展会前学法、专题讲法xxx场次;提供村务问诊法律体检xxx余次,提出法律建议xxx条,审查各类涉及征地拆迁、工程承包等经济合同xxx份。上半年,全区共办理公证案件xxxx件;受理法援援助案件xxx件,完成年度任务xx%;受理刑事通知案件xxx件,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和法援援助律师值班工作有序开展。江南公证处成功创建为全省优秀公证处。
(二)法治宣传教育格局有所提升。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治理活动的通知》《xxxx年度法律七进工作要点》《xxxx年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发挥普法领导机构统筹协调作用,明确普法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八大示范创建活动,创新微信、微博、微电影、微节目、微礼物五微普法模式,法治文化品牌进一步提升。上半年,组织全区七五普法学法用法考试x次xx余场;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x.x妇女维权、x.xx消费者权益保障等主题大型普法宣传活动x次xxx余场;开展法律七进等主题活动xxx次,发放宣传资料xx万余份;围绕脱贫攻坚深入贫困村开展法治宣传xx余次,依托农民夜校晏阳初讲堂开展法治培训xx余场,培养法律明白人xxxx余人。七五普法中期督导顺利通过市委、市政府检查组验收并获得充分肯定。
(三)社会治理平安攻坚持续发力。围绕社会稳定大局,有力筑牢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联合区食药监局、教科体局等单位部门成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矛盾纠纷、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等xx个专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印发《xx区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管理;稳步推进公调对接,建立xx、xx、xx等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x个,实现城区全覆盖;有序开展访调对接,与区信访局建立访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x个,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格局进一步完善。上半年,全区共调处矛盾纠纷xxxx件,成功xxxx件,成功率达xx%;回风社区调委会荣获五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xx司法所xx被省司法厅表彰为x省人民调解能手。扎实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教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联合区检察院印发了《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对各司法所进行了全覆盖执法检查,发放整改通知书xx份,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日常监管。上半年,全区共办理调查评估xxx件,同意xx件,不同意xx件,法院采纳率达xx%;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xxx人,解除xx人,现在矫xxx人,给予警告xx人次,x人撤销缓刑;提供困难帮扶xx余人次,金额达xxxxx元,协调解决低保x人次,就业安置x人。
(五)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展迅速。组织召开司法行政系统xxxx年基层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步伐,夯实基层基础。上半年,全区累计完成xx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有人司法所规范化率达xx%;清江、梓橦庙等x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制发了《xx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建设。截至目前,xxx㎡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本完成装修;改造完成江北、宕梁、凌云等x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建成化成xx村公共法律服务室。
(七)法治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明显。全力冲剌脱贫攻坚迎检工作,在常态做好挂包驻帮的同时,积极开展三到三免活动,为全区脱贫攻坚大局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截至目前,全区共开展贫困村法治宣传活动xx余次,成功调处涉及贫困村、贫困户矛盾纠纷xx件。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xxxx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大局,以实干实绩不断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
(一)切实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实体平台建设步伐,年底完成xxx㎡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依托各司法所建立xx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规范到位。
二是规范实体平台运行,深化乡村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立顾问微信集群,全面充实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内容,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是积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积极配合市局做好xxxxx热线、xxxxxx法网建设,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便捷性。
(二)切实抓好社会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人民调解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xxx个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加快xx个行业、专业调委会建设,实现公调对接全覆盖,推行法律顾问兼任调解员模式,构建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二是优化特殊人群管控,强化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应用,使用手环定位取代手机定位,做好首批xx名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培训管理工作,完善x个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推动社区矫正三大机制良性运转,确保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
三是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快区社区矫正中心、指挥中心建设,加快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年底实现全区司法所规范化率达xxx%。
(三)切实抓好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抓好法律七进深化工程,发挥 法律七进牵头作用,积极开展乡依法治理示范创建活动,年底建成完成法治示范村(社区)x个、法治村xx个,打造xx个法律七进示范点。
二是要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普法教育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普法教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机制。
三是要抓好七五普法实施,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确保年度普法任务圆满完成。
(四)切实抓好专项法律服务。
一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管理,强化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律师执业违法违规惩戒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执业纪律检查等活动。
二是做好专项法律服务,大力开展法律服务重点企业、重点工程、招商引资项目三到三免法律顾问进贫困村等活动,持续深化法治扶贫。
三是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服务,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增设区政务中心、区法院法律援助服务窗口,落实值班律师制度,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放宽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降槛扩面。
(五)切实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二是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培训机制。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实战练兵,提高基层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化水平。
三是落实好从优待警,坚持政策措施向基层一线倾斜,探索建立司法所经费科学保障机制,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2023年法治工作半年总结篇7
一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1年)》和《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1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1年)》,按照市委3456工作思路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开展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以市场监管、法治先行理念为先导,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全局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营造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诚信守法的良好市场秩序法治氛围。现将2021年度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云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和《**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按要求上报《2021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撰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并将法治建设、依法治市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导,年终有考核。
二、按要求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每年度都按时上报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1年,按照通知要求提交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自查报告》,2021年初按撰写提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三、弘扬宪法精神,把贯彻实施宪法摆在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位置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教育培养,把宪法法律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列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通过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强化宪法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决策管理意识。
二是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活动,营造法制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四、合理确定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在2016年三合一清理权责清单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行政职权,积极开展行政权力清单的编制及完善工作,并将编制完成的权责清单经市编办审议通过并公布。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结合法律法规调整而变动的事项,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2021年机构改革又增加了价格、知识产权等职权,及时更新梳理行政职权共计8类,分别是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583项,行政强制55项,行政检查71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职权26项,共计1765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5539项,追责情形共计9766项。确保市场监管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的法定职责。
五、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八办改革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各项改革
(一)不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八办改革
1.集中办开展情况
我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21年6月底正式投入使用,中心进驻了公安、自然资源、税务、住建、道路运输管理、残联、市场监管等28家设独立窗口的市级部门及企业;财政、审计、退役军人、烟草专卖等16家单位纳入综合窗口;进驻窗口工作人员107人。除涉密、有特殊场地需求的事项外,中心进驻集中受办理事项700项,占全市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总事项数的86%,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的集中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2.规范办开展情况
一是结合企业和群众实际办事需求,完善省级推送到我市的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实现省、州、县、乡、村事项要素五级十二同,即做到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规范化、标准化,实现全市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均等化服务。二是将市、乡(镇)、村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全部录入网上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建立动态调整和维护管理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库汇聚、应上尽上。同时,我市在政务服务事项的完善过程中对依申请办理的6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的办事材料、申请表单、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等要素做到规范、准确。
3.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开展情况
我市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政办发〔20**〕133号),梳理形成了《**市级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278项,网上办事项720项,一次办事项609项;印发了《**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榜公示关于公布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是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梳理形成《**市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就近办、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其中,马上办事项407项、网上办事项692项、一次办事项723项、不见面办事项125项、就近办事项147项、全市通办事项85项。
目前,改版升级的政务服务平台于12月1日上线运行,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处于动态调整及进一步规范中,根据省级要求,我市网上办事项可办率达95.5%,共1170项,符合省级考核指标要求。
(二)不断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3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6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发[20**]55号),**市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发〔20**〕152号),文件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明确了工作目标、改革方式,要求充分认清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苦性,对国务院明确的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继出台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转发t;红河州工商局关于转发深入推进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监发〔20**〕70号)、《**市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的函》(**市监函〔20**〕2号),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红河州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尽快落实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工作。
2.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准入服务
**市于20**年12月29日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第一批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共106项,其中:直接取消审批的2项,审批改为备案的2项,实行告知承诺的19项,优化准入服务的82项。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采取以下4种方式进行管理:一是直接取消审批。二是取消审批,改为备案。三是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四是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
证照分离改革的推开,极大地促进了创业热情,截止2021年12月20日,**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0980户,其中:内资企业374户,注册资本(金)710324.70万元;私营企业4865户,注册资本(金)**13882.19万元,投资者人数7619人,雇工人数31379人;个体工商户35396户,资金数额399500.21万元,从业人员73302人;农民专业合作345户,出资总额29130.14万元,成员总数**461人。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6300户,其中:内资企业41户,私营企业846户,个体工商户537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4户。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云南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市于2015年9月29日,顺利启动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99号)文件要求,于2017年9月30日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按照云工商企注字﹝20**﹞10号《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年5月整合22个部门的40项涉企证照整合事项;根据《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23号)、《红河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的通知》(红工商企注字[20**]**号)文件要求,调整多证合一改革整合事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不再作为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整合事项。
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8408份。同时,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外,同时每月还以函的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做好监管工作。截止2021年12月20日,已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2期。
六、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行动
商事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市场主体数量急剧上升,给注册登记窗口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我局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实行限时办结制,窗口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主动服务等便民服务,优化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深入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改革新政的贯彻落实。
1.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了注册资金的最低限制和首次出资比例,降低了企业的准入门槛和准入成本。2021年1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公司登记698户。
2.稳步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切实履行了双告知义务。目前,仅保留了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28项前置审批项目和法律明确的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31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对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双告知制度,告知当事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外,同时每月还以函的形式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抄告相关部门,确保各监管部门及时认领市场主体信息,做好监管工作。截止2020年12月20日,已抄告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2期。
3.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严格执行《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0号)文件要求,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告知企业需要同步完成涉及多证合一整合事项的共享信息填报相关事宜。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8408份。
4.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自2021年5月27日起,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审批,改为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申报名称。
5.深入推进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注册,启用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注册登记无纸化并压缩企业注册时间。申请人可享受只进一门、只对一窗、只用一网的便捷高效服务。企业开办时间由原先的5个工作日进一步缩短为3个工作日。该平台有效地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集申请受理、审批核准、结果反馈等功能于一体,实现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功能,让多个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按需共享,实现高效运行、科学决策、主动服务、智能监督、开放协同和韧性兼容等特色,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释放创业活力,提升办事效率,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程度地释放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改革红利。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442户,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登记企业160户。
6.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放宽市场主体住所权属证明限制。放宽一照多址,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设立种植养殖基地、在同一楼宇或同一市场内开设分支机构,不再需要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放宽一址多照,突破一个地址只能登记一家市场主体限制。允许母子公司、基金公司与其管理公司或出具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的证明,即可利用同一地址设立多个市场主体等三个放宽的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以最畅通的市场准入机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7.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按照《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和《云南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7﹞4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了企业简易注销。并于2021年4月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优化注销流程,为企业提供在线办理清算组备案渠道;降低注销成本,为企业提供免费发布注销公告途径;精简材料,减少注销登记提交材料,与税务部门共享清税信息。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办理企业简易注销174户,实现了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8.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在保留传统登记方式的同时,申请人通过云南省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手机app,在线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等业务,并同步领取电子营业执照。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让最广大的创业主体充分感受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便利,最大程度地降低了创业的制度性成本。2020年1月1日至12月20日止,审核通过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开业登记1487户。
9.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的总体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21〕30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只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努力解决市场主体注销难问题。
10.全面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定下发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的通知》(**市监发〔20**〕83号)文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t;**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工作规范>的通知》(**市监发〔2021〕36号),实现除特殊登记业务外,企业登记受理、审查、核准等业务全程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
七、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
1.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及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深刻领会国家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面的勇气及决心,结合市场监管自身的工作职责,将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对其中提到的创新监管方式进行深入研究,探索未来监管的新模式,新方向。
2.起草市场监管部门及全市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及方案,从市场监管部门开始运行,逐步推开。整合全市各执法部门一单两库,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将监管对象进行分级量化,区分适用对象,分别采取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及双随机监管模式,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并行检查,通过监管资源的整合,达到监管效果最优化。
3.对于重点行业领域采取全覆盖式监管模式,对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公示,并进行数据归集,逐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实施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使违法者收到惩戒,使合法者收到保护,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
科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监管对象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对抽查对象名录库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实行全覆盖监管,营造了服务发展、公平竞争良好环境。
2021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下发的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共有1306户,其中企业25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户,个体工商户1037户。通过抽查,255户企业中,未发现问题204户,有4户已办理了注销登记,有39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有1户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有3户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有4户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其中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39户,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八、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违法行为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
1.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以城郊结合部、农村、旅游景点为重点监管地区;以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降压降糖药、血液制品、疫苗、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广告药品为重点监管品种;以出租证照、出租柜台、挂靠走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法销售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销售使用假劣药品为重点打击行为,1-12月对药品批发企业检查了5户次,对药品零售企业检查总数达到195户次,对各级医疗机构检查总数达到157户次。
专项检查主要开展了包括血液制品排查专项整治、疫苗使用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零售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等。共检查经营单位141家,督促37家单位进行了整改。
2.开展药品监督抽样和基本药物抽样工作。2021年共抽检药品31个批次,其中:基本药物10个批次、中药饮片21批次,被抽验单位涉及医疗机构5家、药品零售企业4家。经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有5个批次的中药饮片抽检不合格,涉案金额合计830元,已全部立案查处。
(二)加强业务学习和普法宣传,提高服务和执法能力
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监管对象法律意识,2021年,我局采取现场教学、视频会议学习等形式,组织开展了《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药学知识的培训学习。其中,针对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共计3次,参训人员达440余人次;针对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共2次,参训人数为80余人次。通过培训学习,使参训学员进一步夯实了药学理论基础和药品管理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了药品从业人员学法守法意识和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做好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安全、合理用药意识,提升药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市市场监管局创新宣传模式,以2021年安全用药月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活动共接受咨询人数100人次,发放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安全法》、《疫苗管理法》相关宣传资料800余份。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学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使用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文书格式。2021年,针对中药饮片质量专项监督抽验,对5起经营使用不合格中药饮片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出。涉案药品货值金额830元,共处罚没款2352.00元,没收不合格药品0.88kg(货值金额104.00元)。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5件案件均在**市门户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九、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2021年我局共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暨收家治家工作座谈会3期,提升贫困户思想认识,强化其内生动力;组织54名挂联干部职工开展扶贫走访工作10次,为贫困户送去衣物、家电、粮油等生活必备品,货值金额3.77万元,切实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投入资金7.3万元用于保障驻村工作队员伙食等补贴,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2万余元、水泥90吨、化肥30吨,帮助挂联村及贫困户发展产业,改造危房、提升人居环境。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朋普镇团结村开展助力脱贫攻坚义务植树活动,帮助发展小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老年人协会自行组织开展精准扶贫献爱心捐款活动,共捐款2950元,助力脱贫攻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将社会管控、案件查处、净化网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工作职能,认真开展社会综合治理。
1.大力开展双打工作
以电子商务、重点商品交易市场、外商投资三大领域为重点,重点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560余户次,督促整改2户次,查处商标侵权案件3件。
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入集贸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重点企业商户,以食品、药品、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儿童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结合市场反恐维稳工作专项整治和缉枪治爆专项整治,加强行业乱象治理,累计开展线索摸排190次,向市扫黑办移交线索5条,核查市扫黑办移交线索6条。
3.联合开展无证无照专项整治。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集贸市场、河(湖)沿岸等重点区域无证无照经营排查工作13次,查出无证无照经营户325户,引导办照229户,立案查处11件,发放宣传资料8400份。
十、认真落实一对一法律帮扶制度
(一)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培训
认真组织各类市场从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一是加强宣传: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知识;二是强化培训:组织开展食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药械及保化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获证企业法律法规标准培训等。2021年共对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8期2759人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8次,累计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8万余份,有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
(二)双零行动服务中小企业
积极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广精益制造、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等现代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促进中小企业重视质量管理,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质量经营的主体意识和管理水平。积极做好技术支持和服务,深入推动辖区内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品牌、效益明显提升。
一是加强对辖区内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查阅企业认证档案、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内审、管理评审记录、报告、管理体系相关的关键记录等,检查获证企业和认证活动情况,促使企业能依照认证标准和要求加强管理。二是组织全市通过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参加州局组织的宣贯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三是开展企业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实施标准化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并按照标准组织生产。
十一、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追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多头执法、越权执法、粗放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行为
我局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对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行政监督,要求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建立健全系统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纪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提高机关效能,促进廉政建设。
十二、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局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共1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件(主办1件,协办1件)、政协提案9件(主办3件,协办6件)。为加强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提案建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加大提案建议的办理力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提案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市监发〔2021〕33号),明确责任领导、督办领导、事项负责人,强化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和办理各个环节的工作力度,有效推进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做到办理结果让委员、代表满意。对于协办件我局积极与主办单位联系,对于主办件我局及时跟进办理,主动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进度,直至代表、委员满意为止。2021年,我局共主办建议1件、提案3件,办理结果全部为a类件,切实做到了面商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十三、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2021年我局未收到过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未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十四、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在年度考评中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每年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由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保证每年至少有1件案件由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端正应诉态度,积极出庭应诉,履行举证、答辩等法定义务,认清自身在行政应诉活动中的地位和责任,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司法监督,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努力维护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在日常工作中,定期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强化党委委员依法行政意识、转变思想观念,从心理上增强对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的接受程度,从而有效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通过与法律顾问进行案件讨论,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对应诉策略与技巧进行学习掌握,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得到有效提升。2021年,共处理行政上诉重审案件1件,二审案件1件,起诉案件2件。
十五、严格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责任追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我局切实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2021年我局处理完成行政复议案件2件,在复议过程中做到及时提交复议材料,认真处理行政复议。
十六、依法受理行政赔偿申请,严格执行行政赔偿费用核拨规定,落实行政赔偿责任
2021年我局未收到行政赔偿申请。
**市市场监督管理??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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