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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卫生协管工作计划推荐8篇

工作计划有助于提高时间管理技能,让我们更有效地利用每一天,大家在职场中制定工作计划是很关键的任务,以下是好学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3卫生协管工作计划推荐8篇,供大家参考。

2023卫生协管工作计划推荐8篇

2023卫生协管工作计划篇1

为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卫生院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通用模板:

一、及时掌握本辖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本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本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辖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七、积极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辖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八、坚决完成县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2023卫生协管工作计划篇2

为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我中心依据上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工作要求,推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基础,规范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上级机构分配的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能力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工作水平。

一、具体职责

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报告,协助卫生计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工作。

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报告,协助卫生计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完成上级卫生计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卫生室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具体职责:

(1)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2)掌握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供水单位、医疗机构基本资料。

做好居民家庭饮用水卫生现场监测及安全巡查记录,每季度五户整理存档。

二、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宣传活动

于第一季度完成{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于第二季度完成{饮用水卫生安全小常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留有影像资料。

于第三季度完成{学校传染病防控科普知识和食品卫生安全科普知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于第四季度完成{计划生育相关知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三、做好上级培训及本院内部培训资料整理

1、上级培训:将上级培训通知,培训材料,会议签到,培训影像资料及相关学习笔记整理存档。

2、本级培训:做好本级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培训材料、培训签到表、培训成绩单、培训试卷、培训影像资料、培训小结整理存档。

四、加大传染病防治宣传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监测水平。

2、配合院内专职传染病管理主管人员,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检查,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

自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以来,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xx年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做的更好。

2023卫生协管工作计划篇3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县卫生监督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等工作出发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实施产品质量和食品放心工程,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中心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到各村巡查非法行医,排查公共场所单位和个人,结合我镇实际并制订了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院今年来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计如下:

一: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1、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领导,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举行专题工作会议2次,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完全落实。

2、已经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公共卫生科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了责任制。

3、安排协管员、信息员,负责协管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4、每周或在节假日期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结合我镇实际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为,以事故为教训,加大对卫生的宣传和督察力度,并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督察和检查。

二: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开始的第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近一年来,城-管镇卫生院虽然对卫生监督这个工作有了初步认识,但由于对这个岗位的工作经验不足,理论水平薄弱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工作的开展,今后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慎重对待每项工作,认真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技能,强化终身学习的意识,克服和改进不足,为卫生监督工作尽一份微薄之力。

2023卫生协管工作计划篇4

2016年以来,我委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卫生计生发展各个环节,统筹抓好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年初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年主要工作成绩

(一)综合医改工作取得新进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化医疗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蓝绍敏书记和陆志鹏市长担任双组长的泰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各项综合医改工作逐渐展开并取得初步成效。成立了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制定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和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办法,加强了综合改革监测与评估。8月17日,张雷副省长在我市召开苏中三市医改工作座谈会,肯定了泰州的医改。靖江市、高港区等地先行先试,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9月8日,张雷副省长、王咏红主任赴靖江调研,肯定了靖江医改模式,期望进一步总结经验、提升思路,成为全省典型、全国典范。

一是医药价格改革平稳运行。组织开展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调研,在前期测算各医院药品合理差价和汇总医疗服务工作量的基础上,对各参改医院具体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和调整幅度进行测算,我市参改医院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率达70%左右。10月30日,启动了公立医院价格改革,目前7家公立医院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到位的有2家,财政补偿资金缺口为3719.59万元。其中市直医院2265.73万元,各区属医院合计1453.86万元。

二是新农合制度继续实施。2016年全市新农合参合人口296万人,参合率100%,人均筹资485元,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90元。县乡两级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乡村两级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50%左右。以市为单位统一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20元,实际报销比例再提高10.3%。全面推开门诊总额预付、住院总额预付、单病种、按床日支付等新农合混合支付方式改革,继续做好农村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

三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促进社区居民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目标。出台了《泰州市二级及以下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医疗服务范围指导意见》,为分级诊疗提供可操作的技术方案。分级诊疗全年上转12847例,下转12464例。要求副高以上职称晋升前必须到社区卫生中心工作,进一步调整专家到社区坐诊帮扶的时间,确保每周两个半天有大医院专家到社区坐诊,全年共安排4.03万人次。

四是基层机构提升工程稳步推进。积极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与发展的意见》精神,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示范化建设。以培育和扶植适合基层开展的特色科室建设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提高乡村卫生服务实际利用水平。确认15家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对验收合格的特色科室拟开展的特色专科手术和诊疗项目进行备案。在全市推开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同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也开始试点,高港区许庄街道孔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江苏省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建设单位。

五是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基本药物向二三级医院推广。建立短缺药品储备制度,有效缓解群众用药需求。省级集中采购招标的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已完成了价格谈判,与省入围价相比,市级价格谈判平均降幅2.11%。

六是市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市本级、靖江市、姜堰区今年已建成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其它市区争取明年建成。全市23家二级以上医院his系统全覆盖,二三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基本达到3级。市本级、靖江市、姜堰区基层机构与医院、公卫机构之间实现联通与共享。医院自建远程会诊系统9家,靖江市完成了区域影像、检验检查和远程会诊中心的建立。全市由泰州市政府牵头统一开展居民健康卡建设,将卫生、交通、城管、金融ic卡融合到“市民卡”中,先期对试点单位姜堰区发行市民卡。

(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市人民医院周山河新区医院、市中医院新院等重点建设项目超额完成进度。新的泰州市口腔医院完成组建并挂牌,市妇幼保健院改制工作完成土地测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立。靖江市人民医院、兴化市人民医院、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顺利建成三级医院(全省8所,我市占3所),我市成为苏中苏北地区第一家所辖县医院全部建成三级医院的地级市。稳步推进泰州妇女儿童医院改制,加快市急救中心和中心血站新区的建设,制订了《市中心血站和姜堰采血点的整合计划》和《关于姜堰区、兴化市采血点调整管理体制方案》。

(三)卫生计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完成。建立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和工作网络,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390万,建档率84%。全市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49万例、高血压患者55万例、糖尿病患者17万例,高血压、糖尿病人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为68%、69%。65岁以上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到97%。全市建成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1家,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2家。

二是卫生应急能力不断提升。在原有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基础上,成立了泰州市孕产妇、婴幼儿急救中心。开通了泰州卫生应急微信公众平台,开展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应急救护知识进机关和自救互救能力自愿者演示等相关培训。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县(市、区)建设现场会在靖江市召开。

三是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领跑全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完成参公管理工作,组织参加全省第二届卫生监督技能竞赛,取得全部4个单项中的3个第一,3名同志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章”,2名同志代表江苏省参加全国卫生监督技能竞赛,分别获得全国个人第二名和第五名的好成绩。在全国、全省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一份被国家卫计委综合监督局选为优秀案卷,一份获得省一等奖;作为全省唯一的试点城市,圆满完成国家公共场所控烟试点的全部工作;受国家卫生监督中心委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全国监督员网络培训课程的录制取得成功;完成全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安卓版开发和试运行工作2个综合监督科研项目获得立项并得到经费支持,市本级在国家级学术期刊发表综合监督专业论文7篇。市本级完成行政处罚案件78件,罚没款金额达到27.7万元;创新监管模式,市管相关管理相对人签订诚信承诺书200余份。采集和监测14类284份食品样品,总合格率94.4%,预计2016年食品污染物监测完成率达到省定计划的110%;食源性疾病监测完成1179份样品监测,提前2个月完成全年任务。承担了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的跟踪评价任务。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充分考虑我市地方特色产品及食品产业发展等因素,广泛征求相关食品专家意见,深入靖江市2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向省卫计委上报“肉脯”纳入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书,大力扶持地方名优食品产业发展。

四是妇幼卫生工作成效明显。全市全年免费为12.26万名农村妇女提供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完成2.9万对新婚夫妻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97.7%。大力推进母婴安康行动,继续实施基层助产机构产儿科队伍技能培训与产儿科标准化建设,完成妇幼信息系统一期项目。重症孕产妇和儿童救治成功率分别达到99.3%和97.9%;全市孕产妇死亡率2.7/10万、婴儿死亡率2.3‰,持续保持10年来较低水平。完成对88名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孕产妇健康管理率98.74%,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7.6%。

(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健全

一是重大传染病防治水平不断提升。建立完善疟疾、结核病、艾滋病等疾病的“三位一体”新型防治模式,得到省级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制定了《泰州市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医疗机构基于his系统实现传染病监测报告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无甲类传染病发生,无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主要传染病发病率保持平稳。共完成查螺4355万平方米,灭螺180万平方米,明确了5家艾滋病治疗定点医院,建立确证实验室1个。发现并规范治管活动性结核患者1536例,较去年同期下降9.6 %。

二是继续实施免疫规划强基工程。通过加强免疫规划队伍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健全落实相关制度,全面实施计划免疫工作的提档升级,全市免疫规划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目前乡镇预防接种门诊全部达标,今年新建成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6家,累计建成79家,另有15家目前已在建设中,累计建设率64%。常住儿童11种一类疫苗累计接种68万针次,各疫苗报告接种率均在95%以上。

三是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不断规范。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市级精神病院建设,制定了《泰州市市级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方案》。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截止目前,全市累计登记录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9万人,检出率4.1‰,在管患者1.7万人,管理率92%。

(五)爱国卫生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扎实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市爱卫会制定下发了《市爱卫会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针对今年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标准新变化,印发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暗访任务分解表》,进一步了落实责任,细化了绩效管理考核内容。目前,经与省爱卫办沟通了解,全国爱卫办暗访专家组已于10月上旬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情况进行了暗访检查,总体情况良好。

二是抓好农村改厕和水质监测工作。继续将农村改厕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之一,截止9月底,全市新增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5.43座,完成年度任务91.25%。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合格率(枯水期)达97.86%,水质监测覆盖率100%。

三是深化健康促进和烟草烟雾危害控制工作。运用“健康社区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载体和平台,开展健康巡讲。姜堰区正式启动了健康促进示范区建设,并邀请省专家专题召开培训会议。联合各部门开展了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检查活动,活动期间全市共检查各类单位、公共场所1017家,下达整改意见书121份。

(六)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着力提升医疗技术水平。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开展百名医学专家科研项目资助评审和合同签订工作。加强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按照规范要求建立覆盖城乡、院前院内结合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修订完善了《泰州市临床重点专科评审与管理办法》,开展了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组织参观台湾亚东纪念医院,进行护理管理培训,接受当地先进的临床护理观摩和实践操作学习。加强临床质量控制中心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深入推动临床路径管理,截止10月底,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临床路径入组率50.3%,完成率83.6%,全市三级以上公立医院临床路径入组率52.8%,完成率95.7%。加强医院药事管理,组织开展二、三级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指标均有所好转。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对全市172家印鉴卡医疗机构全部实施了网上监控,实行省“电子印鉴卡”试点推进工作。

二是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全面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无假日门诊、专家全天门诊、延时门诊,开展电话、网上等多种专家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由一站式服务中心利用预约挂号信息平台统一管理,进一步方便群众。全市15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以直连或托管的形式与省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连接,三级公立医院专家门诊预约就诊率保持在85%以上。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建立完善市级重点联系医院督导制度、二级医院创优月报制度、二级医院检查考评制度等。截至目前,我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创优活动。其中,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病区覆盖率达到100%,二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病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医疗机构许可准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结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集中校验。认真做好医师资格认定、执业注册、资格考试等工作,今年我市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工作接受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的监督检查并获得好评。强化血液质量管理,目前共采血量完全满足我市的临床用血供应。

四是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定期召开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例会,联合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对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展了“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督导检查。大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全市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477家,其中三级医院7家,二级医院17家,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454家;参加医疗风险互助金的医疗机构65家;参加医疗意外险的医疗机构131家,其中二级医院3家,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28家。

(七)中医工作稳步向前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主要指标实现两个百分之百:所有乡镇卫生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设立标准化中医科与中药房,所有村卫生室与社区卫生服务站100%培训配备中医药骨干医生,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年服务量958万人次,占本类机构医疗服务总量比例39.5%,较2012年提升8个百分点。建成省级中医药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开通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线路2条。建成55家单位组建而成的泰州市中医医疗联合体,新建成基层中医馆20家。以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为主题,全面实施中医药人才“1131”培养工程。制订泰州市老中医药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方案,启动了全市老中医药学术经验传承工作,指导老师33名、继承人65名集中举行拜师仪式。完成省西医学习中医泰州研究生班报名、入学考试、100名学员的录取与培养基地准备工作。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立项19项。

2023卫生协管工作计划篇5

一、工作目标

1、继续完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建设。提高乡镇卫生监督分所监督协管服务能力,健全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

2、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乡镇监督分所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3、建立畅通、快捷的卫生监督协管信息传达机制、卫生监督工作上下联动的高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内容

1、继续完善乡镇监督分所监督协管卫生监督检查员队伍及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队伍建设。

2、提高乡镇卫生监督分所监督协管服务能力及村卫生室卫生信息员摸排卫生监督信息的能力。即食品安全信息、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信息。

3、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员及卫生监督信息员业务知识培训。

4、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指导、督查、考评。

三、工作步骤

1、各乡镇卫生院于4月底前将新录用的卫生监督协管检查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名单上报至局监督所办公室。

2、4月份局监督所对卫生监督检查员进行一次卫生监督协管业务知识培训。各乡镇监督分所对各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3、乡镇监督分所在每月底前上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报告表》和《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等相关卫生监督协管信息,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4、局监督所每季度对各乡镇卫生监督分所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督查及业务指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乡镇卫生监督分所和村卫生室进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改进。

5、局监督所12月底对各乡镇监督分所的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汇总上报县卫生局。

四、工作要求

1、局监督所、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明确责任分工,高度重视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及工作能力建设。

2、各乡镇卫生监督分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3、各乡镇卫生监督分所严格执行卫生监督检查员巡查、信息报告制度。按月及时上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报告表》和《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等相关卫生监督协管信息。

4、局卫生监督所应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指导、人员业务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5、局卫生监督所要在20xx年12月底完成对各乡镇卫生监督分所完成监督协管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及时对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总结、汇总并上报县卫生局。

2023卫生协管工作计划篇6

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xx年卫生健康监督工作以保障全区广大群众健康为中心,以医疗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医疗美容等为重点,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严厉打击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确保监督效果。

一、按照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冀卫办监督【20xx】2号通知要求,3月底前重点开展好住宿场所卫生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规范住宿场所客房卫生清扫和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打击违法行为,强化公共场所主体责任落实。

二、按照保定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5月底前对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货记录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违规购进使用“安提可四价流感病毒抗体喷剂”及类似产品,是否向患者或公众推荐该产品,是否在临床中将抗(抑)菌制剂产品作为药品使用。

三、按照保定市清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集中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10月底前重点做好打击无证行医、非医师行医、雇佣医托、误导招揽、诱导消费、价格欺诈、术中加价等行为,严打虚假医疗宣传行为。

四、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11月底前严格执行国家双随机下达的.抽查任务,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检查内容,合理安排抽查时间和人员,确保按时完成国家抽检任务,抽查后7日内做好事后公开工作。

五、做好联合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工作。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内以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以及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欺骗、诱骗、强迫消费,接受非法诊疗、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以及以非法行医违法手段开展非法销售药品、保健食品,非法开展医疗技术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全年重点加强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登记、消毒、转运以及储存间管理、污水处理等的监督工作。

七、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管理。重点对人员资质、科室设置、许可证校验、执业行为、药品管理、传染病防控、消毒、污水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医疗环境安全。

八、加强生活饮用水和餐饮具消毒监管,每季度对城区集中供水的水质和供水环境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备案、运营环境及污水处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加强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监督检查,每季度对施术单位孕后终止妊娠手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加强村级医疗机构非法使用b超机和b超机许可使用单位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以上工作各医疗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卫生计生监督所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留存影像资料及书面文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023卫生协管工作计划篇7

为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强卫生监督执法网络建设,加快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关口前移的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xx〕82号)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心任务,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建立完善城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网络和机制,将各项卫生监督协管任务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按照“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工作要求,在各镇、街道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服务站,充分利用基层计生服务站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协管人员,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形成“权责明确、任务清晰、工作规范、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卫生监督协管体系,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确保辖区人口享受均等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三、工作机制

(一)人员配置

结合辖区人口情况、卫生协管工作任务,确定孟河镇卫生院、三井街道、河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须配备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3-5名,其他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2-3名。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须配备1名专兼职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

对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的人员,由区卫生监督所审核,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实行所在单位和区卫生监督所双重管理制度。区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与指导、稽查与考评。根据工作需要,区卫生监督所有权统一调配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集中、重大或紧急监督检查任务。卫生监督协管员所在单位应为其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提供方便和协助。

(二)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十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由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管理。按照国家《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的要求,区卫生监督所必须建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见附件1),包括工作人员职责、信息上报工作制度、卫生知识教育及法制宣传工作制度、协管员工作规范、协管员管理制度。

(三)硬件保障

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须独立设置卫生监督协管科,落实专用的办公场所,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区卫生监督所负责统一配置监督、监测等所需的相关工作装备。

(四)考核评估

卫生监督协管实行项目绩效考核,结合区卫计局基本公卫考核的工作要求,由区卫生监督所按照考核细则(另行制定)考核评估,原则上每季度对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考核。最终考核结果以四个季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值计算,并结合实际工作量,作为拨付各单位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经费的重要依据。

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食品安全协管服务: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食品安全事件或线索按规范要求及时上报卫生职能机构。

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和巡查过程中,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及时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协助卫生职能机构开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掌握协管范围内二次供水单位、学校生活饮用水的基本情况;实施日常性卫生监督巡查,发现异常水质情况及时上报区卫生监督所;协助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学校卫生服务:建立辖区学校卫生基本信息档案,定期对学校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协助卫生职能机构开展学校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等卫生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监测报告: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区卫生监督所报告;指导辖区居民甄别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液行为,普及就医安全知识。

公共场所卫生巡查: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巡查和宣传,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公共场所健康危害相关信息及时向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及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活动。完成区卫计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协管事项。

(二)服务要求

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对管理相对人基本信息及监督协管情况建档率达100%。

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开展辖区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巡查覆盖率每季不少于1次;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开展辖区职业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巡查工作。

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规范要求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各项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及时报告率达100%。

五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体系。区卫计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和评价工作。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明确一名分管卫生监督协管的领导,并建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队伍,从而逐步形成以区卫生监督所为中心、基层协管单位为补充的卫生监督工作体系。

(二)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重点。建立以监督巡访职能和卫生监督信息报告为重点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管理、工作流程、信息报送、档案管理、投诉举报、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根据服务规范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应明确协管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协管服务行为,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奠定基础。

(三)加强培训指导,促进规范。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培训机制,坚持“要精、要管用”的原则,由区卫生监督所负责,采取带教式培训等多种模式,强化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实践技能培训,使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熟练掌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能,规范开展协管服务,提高卫生监督协管能力。

(四)强化考核督查,提升质量。建立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考核机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体系,并可作为卫生协管人员奖惩的依据。对于协管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限期整改。

2023卫生协管工作计划篇8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我苏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进我苏木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学习,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力尽健全我苏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3、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4、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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